第九十七章三寸金莲

偶是好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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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只好停了下来,还没有转过身来。那容嬷嬷立马冲了上来,眯着小眼犀利地打量起刘素月,嘴上发出啧啧响声,“这女子生得如此凹凸有致,老妇为皇室选妃多年,也没有见过如此清纯靓丽之女子,你可愿为皇妃,皇上定然会龙然大悦!”

    心里不由叹了一声糟糕,这才暗骂自己太过大意,别的鬼魂多是披头散发,灰头土脸的,泪痕斑驳,唯有我们四人脸上干干净净,这不容易招惹是非么?

    “禀告容嬷嬷,此小妇人乃小生内人,早已婚嫁,早已婚嫁!”我灵光一闪,立马一个激灵,哈着腰对容嬷嬷笑道,然后用眼睛示意了一下刘素月,“小红,还不见过嬷嬷!”

    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会叫刘素月真名,随即一想便脱口来了一个小红,刘素月见我叫她内人小红,斜了我一眼,不过羞色之中却带有一丝欢喜,这才颤抖地说道:“小妇人小红,这厢有礼了,见过嬷嬷!”

    说完,刘素月学着戏文里的宫女欠了一个身。

    “这女子竟然是你的内人?”容嬷嬷惊呼起来,显然是觉得我这人太走狗屎运了,讨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子。

    老毒妇的小眼盯了我一眼后,却如毒蛇一般的小眼睛死死地打量着刘素月的胸脯和马臀,叹息道:“老妇宫中阅女无数,选妃无数,却从没有见过如此这般清秀的女子,不过……我看不像,这小红身材挺拨,双褪紧凑,臀结实有弹力,应当是处子之身啊!”

    姥姥的,这老毒物阅女无数,不但眼睛毒,就连这嘴也是够毒的。这话说得刘素月和我脸红躁了起来,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回答。

    “嬷嬷,这小红与他不但有父母之命,早已拜堂成亲,至于是处子之身,是因为这小子那方面无能啊,呵呵您老懂的!”张虎含着土发生混浊的声音,“不过小红却是天生命苦之人,你老,请看,这双大腿便是做苦力的命了!”

    老子那方面无能?我不由睁大了眼睛,却也不敢争辩。

    “呵呵,那方面无能?哦,我当然懂的,宫里的太监太多了,个个都得给俺捶腿捏胸的!”容嬷嬷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哎,是个秀花枕头,那就真是可惜了,长得倒是一表人材。”

    老子要疯了,这老毒妇正盯着我的裤带下面看了看,接着又看向了刘素月的脚,因为在乱石中攀爬,她的脚指头都从破鞋里露了出来,而且,刘素月果然脚够大,练武之人,脚太小,撑不起来。

    “不过,这小红的脚还真是奇大无比,放在皇宫里还不得让人笑死,确实是苦命的女子!”容嬷嬷摇了摇头,对刘素月没有了半点兴趣,然后摆了摆手,示意我们快走。

    在清朝不裹脚的女子估计是嫁不出去了,听说都以三寸金莲为美和旺夫,好在张虎眼尖,把刘素月的大脚丫给抬了出来,看来女人有时长双大脚,其实也不错。

    我们欠了下身子,立马便快步向前走去,心里却是慌张得很,生怕这老毒物又叫住我们,还好,她没有再叫我们。

    我朝张虎瞪了几眼,他朝我傻笑,刘素月不敢说话。

    确认那容嬷嬷已经远去,我松了一口气,立马从地上抓起一堆泥巴,把刘素月的脸弄脏了再说,然后在自己的脸也涂上泥巴。

    张虎和冯不二也是照办,这样,我们就像刚从坟里爬出的死鬼一样,灰头土脸,衣服本来就已经是破烂不堪的,倒不容易引起怀疑。

    雾气阴沉,实则是阴气迷茫,昏月穿透雾来,更显得阴寒无比。

    我们与阴魂擦肩而过,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谷之中,一般我们都主动避让让她们先过,然后跟上。

    而阴魂从我们身边走边,她们多会看我们几眼,但却多是随着号角和锣鼓声哭喊几声,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就好像是排好的戏一样,重复着相同的动作,难道怨气如此之重。

    不过,现在已经非常清楚,她们都是下面山谷士兵的家眷,她们忙着与家人相聚,没有时间顾得上来理睬我们了。

    只是这些将士和家眷为何会在这山谷之间,我不得而知,但我可以肯定一点的就是,这里曾经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最后全部死了,这黑风口定然是个万葬坑!

    而从容嬷嬷那种自大为上的语气,我知道这山谷定然与清朝有关,自从上得长白山以来,我早看出这里定然是一块风水宝地,日出东方,紫气东来,两边均是连绵不断的山脉,正是左青龙右白虎之太势,必是王家之大气也。

    我们继续往前走,让过阴魂,但我以为所有的阴魂都是家眷之后,不会注意到我们之时,我发现自己想错了,前方有二个士兵,一年轻一年长有须,均头戴斗笠帽,留条长辫子,手持长矛,胸前衣服上有一个大大的“勇”字,正卡在了一处路口的两边。

    “站住,尔等何事,为何逆行而上!”其中一年轻的厉声喝道。

    我一看不由吓了一大跳,看着衣服上的字便知道了这是清朝的民兵。、

    为何说是清朝的民兵,而不是正规的八旗兵呢,因为从士兵上面的字可以辩认出来,据记载,“兵”是清代国家的常备武装力量,包括八旗军和绿营军。但“勇”则为乡勇,也就是清朝因为满人不足,而从乡下招募的士兵,比如说曾国藩的湘军,衣服上便是“勇”字。

    “军爷,我们四个是新亡的鬼魂,去阴间路过此地罢了!”我伸手作辑。

    “哦,是新亡之魂啊,难怪看起来这么面生!”年经的兵勇继续斜着眼瞄了在我们身上,“我们两兄弟已经在这里站岗好久了,天天风吹雨打,你别看这里来来往往都是妇人,愣是连找落单的婆娘的时间都没有,这么的吧,你们替我们俩在这站下岗吧,我们俩人……嘿嘿……就来!”

    说完,那年轻的与年长一点有须的相对一笑,然后把手中的长矛递向我们。

    我们自然是懂得那嘿嘿就来的意思,但我们那里敢应允鬼魂之事,若是接过他们手中的长矛,否则小命便没了。

    “两位军爷,听你们的口音应当是楚地湖南人吧,我们是老乡!”我笑了笑,只能攀起情面来,只是不知这两鬼魂会不会念及旧情。

    “哎呀,听这口音果然不错,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你们也是京片子,所以没注意,你们是那个地方的啊!”那年长的一听,立马堆起了笑容,“请坐,请坐!”

    正所谓他乡遇故知为人生一大幸事,那年长的一听我们也是湖南人,定然是喜上眉梢,可我心里却是想着如何离开,免得让这两个厉鬼缠身。

    我们极不情愿地坐在了山谷边的乱石之上,那年长的显然来了热情,忙掏出几根烟来,却是它自已制的纸烟卷儿,递到我们眼前来。

    他们仨自然是直摇头,屁都不停放一个。

    我伸手接了过来,然后分发给他们几个,转过头对他笑道,“我们几个是湘中人士,老家就在落凤山脉之下,风雷镇小地方出来的呗!”

    “风雷镇,哇,那可是个好地方,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啊,这真是不巧不成书,我叫王书生,哈哈!”

    王书生长得黑不溜秋,嘴厚鼻头大,看上去那有半点书生模样,竟然取名叫王书生,估计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王书生立马高兴地拉着我的手,并拍了拍我的肩,并随手把过路的一妇人的灯笼拿了过来,然后揭开灯盖,露出烛火来,示意我把烟点上,两老乡要好好聊聊。

    我那里敢抽它们的烟,阴间的烟虽也是烟叶子卷的,和我们阳间的烟形状上相差无几,可这阴烟我们生人却是抽不得,一旦那阴气经过肺腑,贯透人的经脉和每一寸肌肤,定然是神仙也救不回来。

    “谢谢老兄了!”我不管吸不吸,所以只能把烟放到烛火上点着了,然后装着吸了一口,便猛咳嗽起来,“老弟不才,近日偶感风寒,这烟抽不上气来!”

    “无妨,无妨,慢慢吸就是了!”王书生哈哈一笑,“很多年没有回家了,不知风雷镇前的那条大河是不是还在?还有那河上游的渔村还在?”

    风雷镇有一大河我是知道的,至于上游的渔村我确实也听说过,那是一个以打渔为生的村子,不过,我从来没有去过,因为大河在风雷镇的西边,从落凤寨亦或是落风山去风雷镇,根本就不经过那边大河。

    “大河在的,至于那渔村……也在的!”

    我挠了下头便只能说在,万一说不在,这王书生不高兴了,那就完了,它们非得让我们替它们站岗不可,到时东拉西扯便会出现破绽。

    “啊,那渔村还在,想当年那河岸边有一朱姓的人家,那家有一女子,身段婀娜……”王书生高兴起来,一提起家乡便口若悬河,激动不已。

    王书生说起了他在渔村从小生长的经历,他是如何用叉子在河中扎鱼,从小与朱姓女子俩小无猜,可是后来他遇上了大官,从而参了军,远离湘地,来到了东北,当日离开之时与女子约好他衣锦还乡之日,定是迎娶她之时……

    乡情是每一个人心中难以磨灭的牵挂,尤其是远在他乡之人,回忆之时家乡的一草一木犹在眼前,又怎么能让人不怀念,看着王书生那激动的样子,我多少也受了一点感染。

    可抬头看着那鬼鬼绿火,我才明白我们是在极阴之地啊。

    姥姥的,少说两句行不行,我们还要赶路呢,这地上我们生人可是呆不得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