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给你个龙套玩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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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林牧一口水喷到一边,咳嗽了半天。

    这尼玛《笑傲江湖》还能这样写?

    不过想想,林牧头上一阵冷汗,貌似……还真能这样写……

    如果林平之是男主角的话,那这样写绝对没什么问题,虽然剧情落了俗套,但靠着种种神功和故事增色,未必也不能成为一本优秀。

    东方瞳瞳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换成任何一个没看过《笑傲江湖》的人,也该是这个想法。

    事实上,抛开《辟邪剑法》的坑儿子特,林平之还真有种主角命格。

    一页书:“好吧,我服了你们了,发红包吧……”

    辉煌的辉煌:“我去!还真猜对了!无语,红包拿去!”

    完,这个书友还真的在群里发了个红包,林牧手快一抢,尼玛,一分钱!

    一块钱分成一百份!

    禽兽!

    神本无名:“服了东方毒舌了,红包我也来个。”

    这次不错,抢了一毛钱,林牧热泪盈眶,太多了!

    接下来,一群书友,也纷纷发起了红包,少的一块钱分成一百份,多的十块钱分成五百份,一群人抢得不亦乐乎。

    一页书:“东方呢?别跑,出来发红包……”

    东方瞳瞳:“我穷得很,现在每天净吃豆腐白菜了,不过你这新书不行啊,一猜就猜到了,还怎么和那群作者争?”

    加肥猫看书:“是啊,虽然很为那些武功向往,但大概剧情已经知道,总觉得哪里差劲……”

    往事男:“你们怎么这么多破事?武侠写来写去,不就那几个套路?细节写好就行了,主线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是吧书大?看我为你话的份上,新书里,给我安排个角色,怎么样?”

    杨家大郎:“我去!楼上太无耻了,书大我给你发红包,给我来个龙套吧!”

    无世:“都闪开!书大,别的不,只要你给我日月神教的教主,只要你在这给一句话,我直接给你包个一千块的红包!”

    幽雅固执:“卧槽,楼上要不要这么土豪?妈蛋,还让不让我们这种穷比活了?我出两千!书大,给我教主!”

    水平尽失:“我出两千五!”

    ……

    在群里众人的围观下,群里的土豪们,竟然开始竞价求起大反派了,出到最后,被一个叫“极道剑书狂”的家伙,以六千五的价格,给封了。

    极道剑书狂:“怎么样书大?你是要红包呢,还是直接银行卡转账?”

    林牧发了个抹汗的表情:“刚才我只是让你们发红包,什么时候承认你们猜对了……”

    东方瞳瞳:“……”

    极道剑书狂:“……”

    神本无名:“卧槽!”

    翼展千机:“楼上,除了卧槽,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能表达我心情的形容词了!”

    月映苍穹:“我从未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红包婊!”

    极道剑书狂:“书大,我想搞你大爷,怎么办?”

    东方瞳瞳:“滚!红包婊!你倒是看看,我哪里猜的不对?”

    依她想着,自己就算是哪个细节想得不周全,但主要思路,还是对的。

    但怜的孩子,哪里知道还有换主角这种事情发生!

    一页书:“你猜的所有,都不对!不过为了表达对你一直认真读书的感谢,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就由你来坐了,到时弄个东方教主出来……”

    林牧这句话,明显是瞎了,前世兔子家,谁不知道日月神教的教主是谁?

    但群里闲扯蛋嘛,增加下节目效果,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也挺好。

    东方瞳瞳:“真的?要是真的,我省钱出来,给你发个五十块的红包……”

    极道剑书狂:“我日!书大你要不要这么见色眼开?我出六千五,还没东方的五十块有用?你是不是对东方有不轨企图?老实交待!”

    翼展千机:“就是!一页h书老毛病又犯了吧?我平常那么支持他,时不时发个红包,都没见他对我特别照顾的。别反派**oss了,连个路边的龙套,都不给我!禽兽!”

    唯水与鱼:“莫名喜感,东方教主,也是毒舌属性么?”

    ……

    一圈人闹了一会,待到听林牧讲,东方瞳瞳的猜测,确实是一都不对后,才又恢复了情绪。

    林牧松了口气。

    不要以为,刚才他稳坐钓鱼台,其实在心里,不无担心。

    最担心的一,就是读者对男主角好几章后才出来,会不会习惯。

    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但写过网络,看过网络的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极其地重要。

    网络,节奏快得厉害,整本书的第一章,被称为黄金三千字。

    在这一章里,不仅作者要把主角的形象竖立起来,最好还要把金手指开出来,最好情节也要有个爽,让读者愿意看下去。

    像《笑傲江湖》这样,男主角几章后才出来的情况,简直不可想象。

    至于像《倚天屠龙记》那样,男主角几十万字后才出来的,在网文中要是敢这样写,简直是大熊猫一般的特立独行,绝对能让作者和读者,都蛋疼到太监。

    就是在传统武侠里,敢这样干的,也就金大侠一个人了。

    其他的,不是仆街仆死了,就是脑、残残死了。

    眼下,众人对林平之的印象还可以,这就行了。

    前面的章节只是铺垫,全都是为了男主角令狐冲安排的。

    只要读者接受了开头,那等到令狐冲出来后,林牧相信,依照他那强大的人格魅力,绝对能把读者掰直了。

    想到刚才自己的担心,林牧不由得有些失笑。

    在自己的眼中,《笑傲江湖》的开头,很狗血。

    但自己是谁?

    那可是经历无数精品武侠洗礼,又经历海量一般的网络轰炸过的骨灰级读者啊!

    在自己的眼中,开头如果不能吸引自己的注意力,那这就是失败的。

    但林牧却忘记了,武侠的风潮,由金大侠,羽生先生发动,一开始,就是两大尖作者倾尽心血的力作。

    但随后直到新千年的几十年间呢?

    那个时间段,武侠盛行,但真正优秀的,也并不是每年都有。

    在那几十年里,吸引武侠迷废寝忘食的,正是一部部,在今天看起来,无比狗血,无比俗套的武侠!

    ps:感谢流氓鹰、独孤敖云、jiejieji、爱上精神粮、牛牛与兰兰、书友16040704909167、提拉迷苏岩少、teashop的100打赏,汗,每次看看到一大串数字的书友名,就忍不住想去给他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