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大雪论西征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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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烨进宫的时候是八个人,出宫的时候只有云烨夫妇俩小丫被阴妃留在皇宫里陪她,云寿不知道是怎么哄骗长孙的,反正带着弟弟妹妹要在皇宫里面玩两天,主要是听说李泰研究出来一种叫做焰火的东西,听说在夜晚施放美丽异常。

    去老程家没带孩子就惹得老程很不高兴,五串穿起来的金锞子随手撇给云烨,他原本想给孩子们亲自挂脖子上的,给云烨挂他早就没了那个兴致,现在只有软软的,香香的娃娃才是老程最喜欢见到的。

    别人来老程家还有几碟子像样的菜肴,云烨夫妇来了,就是煮了一大锅骨头,一桌男的,一桌女的,围着桌子啃骨头,怎么看都像是野人时代的年饭。程夫人习惯了,辛月也习惯了,清河以前不习惯,嫁到程家以后也就习惯了,如今正抓着一大块骨头大吃。

    云烨给骨头上撒上椒盐,两根骨头相互摩擦一下,这样就把椒盐均匀的抹在两块骨头上,你别说,这样吃东西虽然粗犷,却别有一番风味。

    程处亮已经成亲了,他的先生是元章,元章先生视若宝贝的一个小孙女被他给祸祸了,这门亲事是元章逼着老程答应的,从下聘到成亲不到半个月,云烨都没赶得及参加婚礼,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不成亲,小闺女的肚子就显怀了。

    这件事让老程整整得意了大半年,能被一代文宗掐着脖子逼着他程家娶人家小闺女就程家有这个荣耀,为这事元章先生差点被气死,程处亮年前就被元章先生狠狠地揍了三顿,等到年后孩子生下来,估计还要挨好几顿揍。

    程处弼是个好孩子,斯斯文文的,书院出来的高材生,如今正在户部历练·许多豪门都有结亲的意愿,老程听说皇帝有意下嫁公主,于是老程家就拒绝了所有的豪门,说是过几年再说·必须要等到皇帝做出反应才好坐决定。

    程处亮已经求了云烨好几回了,他想去岭南水师里混,主要是想躲开元章先生,据他说,那几顿揍挨得不轻,要是元章先生下手他根本就不在乎,可是元章先生把无舌先生请来当行刑的人·所以跑到岭南躲起来是最好的选择。

    云烨拿筷子把猪骨髓一点点的捅出来,美美的嘬了两口对程咬金说:“伯伯,处亮去岭南水师的事情您看怎么样?他已经挂着折冲校尉的闲职·撑死也就是一个七品官,这个主小侄还是能做的,让他去杨月明手下混几年,先把职位混上去再说其他安排,您老人家看这样的安排合适不合适。”

    听到云烨说起自己的事情,程处亮立刻就扔下骨头,坐的笔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父亲看,他非常的希望父亲能够同意。程处默也在弟弟的肩膀上捶了一拳·表示祝贺。

    老程喝了一口酒慢慢的说:“去你手底下当兵老夫有什么不放心的,现在不行,怎样也要等元章先生把恶气出干净了才行·兔崽子干出了丢人事,没一点担当,想跑远路躲起来·这可不行,程家不出孬种,当初敢把素素的肚子弄大,就必须有担当,元章先生没有把他们两个浸猪笼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云烨点点头,对程处亮死人一样的脸孔装作看不见,老程这样处置是对的·必须把元章先生的怒气化解掉,云烨都不敢想元章先生那样方正的人听到孙女未婚先孕当时是个什么心情·五雷轰顶不过如是。

    就这样,老先生想的第一件事情不是遮掩,而是掐着老程的脖子要他家立刻上门求亲,可见他确实把素素喜欢到了骨子里,为了孙女的将来,老脸都不要了。至于事后请无舌先生对程处亮施行分筋错骨之类的惩罚确实不算是什么事。

    程处亮见自己的命运已经敲定了,只能哀叹一声继续拿起骨头啃,想起无舌先生那些变态而恐怖的折磨人的手法,就算是吃龙肝凤髓也没有什么胃口。

    “处亮我并不担心,无非受点折磨就是了,没什么坏处,伯伯担心的是处默,他脑子一根筋,这一辈子就想着在战场上真正的厮杀一回,可惜啊,他时运不济,陛下东征他没有赶上,你在南海酣战他也没赶上,婺州地势偏远,民风淳朴,那里没了战事,他就不愿意待在那里,打折了刺史的腿跑了回来,本来都是杀头的罪过,被陛下遮过去了,老夫说什么他都不听,你们是兄弟,说话该比我这个当老子的有效果,没事就多说说他,不敢行差踏错”!

    云烨嘿嘿一笑端着酒杯敬了老程一杯酒说:“您看着,不出三年,大唐必定会有一场恶战,处默就留在京城,到时候我们说不定都会出战。”

    老程惊愕的看了云烨一眼说:“说说,怎么回事,老夫怎么就没有感觉到三年内会有大战,对手会是谁?高丽?吐蕃?不可能!“

    程咬金看得很准,大唐周边没人敢多说一句废话,整个东方世界都在看李二的脸色活人,没人,绝对没人敢造次。

    “开了春,我朝支援突厥西征的粮草和替换下来的兵刃就会交割给突厥,回纥还有昭武九姓那些人,他们想西征,朝廷是支持的,给些粮草就能把草原和荒漠腾空,给我大唐留出足够的战略缓冲的空间非常的划算,而且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吐蕃处在大唐三面包围之中,高原我们上不去,但是他们也休想能冲下来。“

    老程想了一下说:“这事老夫知道,那是野人们的事情,他们厮杀于我们何干,两不相帮看热闹就好,难道还要派自家的子弟去帮那些突厥人不成?死光了才是好事。”

    “伯伯,话可不能这么说,小侄敢打赌,突厥人打不过大食人,必然会被阻止在高原,进不得,退不得的时候,就会向我朝求援,陛下必定会同意西征,常年的太平对一个国家的军事非常的不利,不管陛下是出于练兵的目的,还是为了煊赫大唐的武力,西征已经必不可免,大食的哈里发想让安拉的光辉照遍世界,这对陛下来说这种侵占人心的后果,比侵占国土还要恶劣,一旦放手不管,任由大食人杀光突厥人,大食人就会成为大唐新的邻居,如果出现这样的邻居,以陛下的性子,您以为会如何?”

    “陛下会把他的老婆孩子房子都抢过来变成自家的,再把这个邻居埋到土里才会安心。你的意思是让处默去参与给突厥人送粮草补给这件事?“程咬金敲着桌子问云烨。

    “是啊,把事情做到头里,到时候处默参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小侄估摸着这几乎是大唐最后的一场恶战了,此战过后,西方百年无战事。“

    程处默哀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如果不能在这场战役里捞到足够的军功,自己一生都会默默无闻。

    “你也会去?如果你也去你们兄弟在战场上就有一个照应,这非常的重要,回顾老夫这一生的征战,只有在身边有确实放心的兄弟时,老夫才会放手施为,否则,老夫必定会留下三分力气准备撤退,只有你们两个都去老夫才会放心的让你们去西征。”老程的脸色很凝重,他自己就是久于战事的老将,如何会不知道三百里必蹶上将军的道理,此次西征,光是路途就足足有万里之遥,不必行军,光是走完这段路大军就会折损超过三成,这还是保守的估计,何况还需要和最强悍的敌人作战、没有一个放心的伙伴老程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程处默去冒险,为了军功折损了长子才是大灾难。

    云烨站了起来打开窗户看着外面飘飞的白雪自言自语的说:“我的魂魄或许丢在了西北,我想去找找,这些天我总是梦见戈壁,荒漠,芨芨草,还有高大的胡杨,所以我想去看看,旺财也总是朝西边叫唤,它也想去西边,我当初和旺财相互鼓励着从荒原上走出来,总觉得失去了些什么东西,所以啊,我必定要去一趟西部的,不管能不能找回我的魂魄,至少我找过了,也能安慰一下自己,旺财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这几年再不去西部,我担心它就走不动了。”

    大雪灌进了窗户,也落在云烨的脸上,他摸了一把脸,脸上湿乎乎的,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雪水,他从突厥西征开始就敏锐的发现了西征的可能性,直到最近三省同意了突厥人的要求,这才非常的肯定西征就要来临了,他非常的想再去一趟陇右的荒原,想去那眼泉水边看看,往底下挖挖,看看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他真的想回去看看。当初自己怎么就从水坑里来到大唐的。

    程处默拍拍云烨的肩膀安慰他:“不管你丢了什么,我都帮你去找,找不到我们就去抢,不管谁有,我们都给他抢回来,直到我们多的装不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