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鱼跃龙门

金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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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听到阿元的话都愣住了,转过头来。

    我磕巴着,“黑,黑拳?”

    心里沉了下去,对方总不至于是约我去看黑拳的吧,肯定是要弄点事。

    那也就是说,我刚才无意中惹了个大麻烦。

    嘎嘣一声打破沉默,是慕容西拿过我手里的薯片咬了一口,这薯片还真是酥脆,声音很违和感的拉回我饥肠辘辘的思绪。

    我尴尬的眨着眼睛,瞄着那边对着一堆新鲜鱼肉蔬菜的阿朋,“今晚是遇到了不少事,但大家要相信困难是暂时的。”

    阿元以一种看白痴的样子看我,我咳嗽了一声,“那个不是说暴风雨来临前的担心都是没有必要的,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不能因为那些讨人厌的人打扰咱们的正常生活,不然亲者痛仇者快。

    你们说是不是啊。阿朋,厨房在那边,来呀,露一手,不管怎么说,今宵有酒今宵醉,我是老大,这事我解决。”

    阿朋一听说要他做饭,立马高兴得眼睛都亮了起来,麻溜拉着阴晴不定的君逸,“君逸君逸,走走,你给我洗菜摘菜,走走走。”

    说着一股风一样的溜进了厨房。

    阿元却是一副被我打败的样子,低声在我耳边,“这事我要汇报许老板,咱们搞不定,得他派人。”

    我却不怎么赞同,如果这个黑拳窝点真的那么好端的话,那么早就端掉了,何必等到今天。而且这京城局势复杂,我们不能打草惊蛇,就算要断掉这个窝点,也要看时机,把幕后的人抓出来才行。

    我委婉的表达了一下,阿元却皱眉,“那你说怎么办?”

    我眼睛转了转,“我心里有数,先吃饭,吃饭,我明天给你答复。”

    我一开始以为阿朋的厨艺再好,也就是个做饭的,并没放在心上,想着我们这些人总不能每次叫外卖吧,有个厨子也不错。

    可是当我坐在饭厅的长桌子上,看着阿朋速度极快的将好几道大菜端上桌时,彻底知道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当阿朋,最后一道鱼跃龙门,在桌上一个浇汁,那花雕萝卜栩栩如生,炸酥的鲤鱼,当浇上浓浓的香汁,一瞬间烟气缭绕,真有一种鱼跃龙门的错觉。

    最重要的是,那糖醋香汁冒出来的味道,鲜香诱人,在你鼻翼勾-引后直接牵引到菜盘上,让人一下忘记了烦恼。

    刚才还有些因为吵架和遇到白熊俱乐部的人而引起的心里不痛快,瞬间都被香味打散,思绪和视线全被拉到桌子上来。

    “哇塞,这是菜吗,简直是艺术品,好不好?”

    慕容西最不吝啬夸赞,伸手就要去抓,被阿朋一把拍开,给了他一个眼色。

    慕容西马上缩回手,众人看向我。

    我笑道,“都饿死了,阿朋这是要介绍吗?”

    后者一笑,“今天呢时间仓促只做了几个小菜,以后呢我会慢慢给大家做的,只要你们想吃的我都会做。”

    说着很自豪的抬起下巴。

    “这还叫几个小菜,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好吃的。”

    慕容西大叫着,随即又呸呸了两下,“以后我会吃到更好的,我这嘴真是贱。”

    阿朋笑着,指着桌子上,“金元宝,山药地瓜插丝捏成形状炸至金黄,火候油温都是关键,手生了,以后会更好,这道菜是我特意做的,以后咱们跟着娇爷飞黄腾达,招财进宝。

    这道翡翠银丝,丝瓜粉丝,虽然是常见的材料,但是我师父以前说过,越是简单的食材越不容易雕琢成人间美味,就好比人,想成才要经过千般万般的磨难,终成一道品质回味的菜肴。

    水晶肘子,大荤即油,水晶肘子却口感清爽不油腻,我师傅说这道菜是个质的改变,人这一辈子不是看一个人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他以后要走的路,跟的人,过着什么生活,都是他自己决定的。

    一个人看着懦弱,不一定不坚强,一个人做事张狂,不一定没头脑,就像水晶肘子,油而不腻,大俗即大雅。

    因为时间仓促,就四个主菜,下面五个冷拼家常小炒,虽然不是特殊的菜不如那四道精致,可是我师父还说了,越是平凡的菜越有他本真的味道,实实在在。

    就像是咱们这些小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味道个性,虽然平凡,却各有各的特点,因为有这些小菜才组成了今天这道宴席。

    最后这道鱼跃龙门。”

    他看着我,眼神灼灼,“是我送给娇爷的,希望娇爷别计较我们平时的不懂事,带着我们鱼跃龙门。”

    我心中震撼,看着那膀大腰圆一身腱子肉却穿着围裙违和感极强的阿朋,他这番话真的很深刻,让人心中震撼,又不卑不亢,我明白他的意思,今天诸多不愉快,君逸又出了这么一出,闹得整个不安生,前路又未卜。

    他知道自己能力不多,上不了战场,可是就如他师父所说,每个人都是平凡中的不平凡,我又何尝不是个小人物,这世界上从没有小人一说,一路努力爬上位的所有人,一开始不都是小人物。

    没想到阿朋是这样一个心细的孩子,他在用他的菜,让大家振作起来,替君逸向我道歉。

    君逸此时站起来,突兀的,低着头,“对不起娇爷,对不起江心姐,和大家,是我冲动了。”

    饭桌上一片安静,只有那饭菜的香味四溢。

    我没说话啊,一直看着君逸,阿西站起来,“算了算了,有什么计较的,是吧娇爷,我也是话说重了,哈哈哈。”

    气氛缓解了,我拉起嘴角,“有什么对不起的,我说过,我是老大,我也是你们的家人,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一口吃的。前路谁知道呢,总不能为还未到来的担心受怕,那就太逊了,来来来,可以吃了吧,阿朋,我这都饿疯了。”

    气氛一下活跃起来,阿朋笑着,眼泪都出来了,“吃吧快吃吧,好多年不做饭了,也不知道手艺退没退步。”

    慕容西不管三七二十一,站起来一筷子夹起一个金元宝,“我先来个招财进宝,我以后一定要赚大钱,买房子买车,娶名模。”

    一口下去,瞬间瞪大眼睛,表皮酥脆,虽然是油炸的但是一点油腻感都没有,反而带着甜香,而里面软糯不黏牙,最中间一层奶黄一般的口感流进整个口腔,让人瞬间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太tm好吃了,好吃的都不要脸了,我都要骂人了。”

    大家纷纷动手,尼玛真的太好吃了,如果这叫饭的话,那我感觉以前吃的都是猪食,怪不得那些有钱人嘴都特别挑。

    一顿饭竟然让所有的阴霾都散尽了,关系也变得好了许多,只有阿朋在一边哭的泣不成声,说自己终于做到了,终于又当了厨子了,不辜负师傅的期望,整个人都绷不住了,那么个一身腱子肉的人哭成一团在慕容西的怀里,着实有一种反差萌。

    当真应了那句话,没有什么事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两顿。

    我酒足饭饱,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摊在椅子上,感觉有人再看我,回头正好对上阿元的目光,看我看过去,似乎有点尴尬的避开,“怎么了?”

    阿元有些尴尬,没看我,“没什么,只是觉得你这个人挺神奇的。”

    我坐了起来,有兴趣的,毕竟这阿元可比我认识的平哥还古板冷面。“怎么个神奇法。”

    他看了看其他人,低声的,“不怕你不高兴,一开始万平生要拉你进来的时候,我是反对最激烈的。”

    我扬扬眉,“怎么?”

    “就是你的身份学历,这都是其次,主要是你的经历太匪夷所思,你要知道许处招人不是随便的,你祖上几辈我们都查过。”

    “是你查过吧。”

    我不客气的打断,后者也没生气,继续道,“综合比较,我觉得你这个人滑头,自私,说话没边,三句话就上天了,还有。”他想着措辞,“够不要脸。”

    “谢谢夸赞。”

    他看我没生气继续道,“我不知道平生抽了什么风要把你拉进来,但是许处得话我不能不听。”

    “一般人这么说话的时候都该有个转折,阿元你不会说你爱上我了吧,那可不行,我虽然加入你们了,但不代表我不想找高富帅了,我的目标可是挺明确的,我得嫁个有钱人。”

    后者翻着白眼,确实不那么尴尬了,难得露出一抹笑意,“我觉得平生看人的眼光比我好,你有你的才华。”

    由于晚上吃嗨了,慕容西吵吵着喝点酒,所以一顿饭下来,感情融洽,喝的有点微醺,但我没喝,他们这些小的可以一醉方休,我这做老大的还有工作呢。

    我都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当这个大姐大了,顿时有种孤家寡人的沧桑感,果然权利就是围城,当个小兵万事不管,只要听吩咐就行了该吃吃该睡睡。

    作为老大的我,看着桌子上的一片狼藉,喝的七拧八歪哈有打呼噜的众小弟,一种无力感。

    你说人人都想着上位想着当皇帝为了什么,觉得孤芳自赏那种感觉豪情万丈吗?当然我以前也这么想的,不想为鱼肉,所努力往上爬。

    实际上等你站在一定高度的时候,就会发觉,还是当个小兵好,因为你站的越高,责任越大,要处理的各种鸡毛蒜皮焦头烂额的烂事就会越多。

    比如现在,大家吃饱了都要睡去了,我,作为大姐大,就要想着如何解决那个劳什子黑拳夜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