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贵族庶民

丫丫爱吃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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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水兰下了马径直走到了那年轻人的面前,一边低低说着话,一边戴上了一双丝帛制的手套。

    那大嘴男人浑身抖似筛糠,一个劲儿向后缩着,避免碰到这个看起来十分可怕的女人、嘴巴里还在一遍遍求着:“女郎还是不要了。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小子乃是庶民,不能让小子的贱体玷污了女郎那么高贵的双手,小子给您磕头了……”

    洛水兰丝毫没有理会那男人的哀求,只一把便准确地捏在了那人的腿骨之上。

    果然如她料想的一样。这大嘴男人的腿骨根本没有断裂,分明在好好地长着。洛水兰望着那男人越发惊恐的眼神,却绽开了一个堪比娇花的笑颜。

    只听一声清脆的响声,那青年这回是当真哀嚎了起来。

    洛水兰貌似惊慌的急忙跳开了,对着那年轻人嘟起了嘴,眼中还莹莹挂上了点点红,似乎竟是要哭出来了一般,让人不觉怜惜她的梨花带雨。

    “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断骨,实在是不好意思。”

    洛水兰看着那一处迅速鼓起的小腿部位,眼眉轻轻挑了起来。她方才用蛮力直接捏断了那腿骨,手劲使得大了些,还有些碎骨戳进了肉里。

    他们这个时代医术还很落后,若想要将那些碎骨取出,便需要划开皮肉,这里又没有麻醉,消炎的药物,想必是不会做这样的处理的。也就是说,这个年轻人,以后即便是养好了腿伤,也注定会常年忍受病痛,还有可能从此跛了腿。

    “这一下,那百两确实是值得了。”洛水兰如此想着,才镇定地站起了身来。自怀中摸出了一个小荷包,里面塞进了一张百两的银票丢给了那男人。

    “这里是百两银,只要到钱庄便可以兑换出来。不过,你们如此多的人,怕是这百两你也分不到那么多了。不过,我钱也付了,便只得就此告辞,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洛水兰干脆也不进镇了,上了马大步向着镇外行去。她现在也想明白了,当初不管是苏辰熙还是云霄为什么都不太喜欢让她自己出门,想必这里边一定有些什么缘故,这还需去问过那个季轻尘才知道了。

    洛水兰直接打马上了官道,继续向着下一处集镇行去。

    方才的一场闹剧竟然如此戏剧性的结了尾。当真断了腿的年轻人如今却是站也站不起来了。可还得肉痛地将身上的散碎银两统统分给了周围的众人。

    接下来,他自己却雇了一个苦力,背着他进了街道紧里的一处偏僻的小院儿之中。

    一个男人赫然坐在堂上,正在给一只信鸽喂食。

    断腿之人打发了苦力,哭丧着脸,也不敢声张,只是静静卧在地上垂头等着。

    那喂了鸽子的人却一点儿也没有理会他的意思。又铺开了一页信纸,提笔书写起来。片刻之后才抬了头:“事情我都知道了。你且下去吧。最近好好养着腿,那银两你就收起来吧。最近便不要出去了。”

    大嘴年轻人唯唯诺诺答应了,一点点爬了出去。

    这人将写好的信笺放进了一个小小的竹筒,绑在了鸽子的腿上,轻轻抚摸了两下鸽子的身体。小家伙突然一飞冲天,向着远方奋力飞去。殊不知,这样的情景,却在洛水兰一行人路过的地方不断的上演着,重复着。

    洛水兰一路向西疾驰,终于在第三日的傍晚,追上了正在花楼吃酒的浪荡子季轻尘。

    左拥右抱的男人似乎没有认出眼前站的女子面容,使劲眨了眨醉醺醺,有些通红的双眼。做梦般笑:“你是花月楼新来的花魁?”

    洛水兰不耐烦的干脆一巴掌拍昏了男人,将他扛出了花楼,找了间客栈,直接将男人丢到了床上。

    想想,又唤来了活计,拧了一把热热的湿帕子敷在了男人的脸上,熬了醒酒汤,强硬地给男人灌了下去。给他换了衣服,脱了鞋,这才黑着脸回了自家房间。

    却没看到,女人走后,男人陡然睁开的双眼,那里边一片清明,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懵懂和宿醉……

    之后两人便合归了一处,也不等那些仆从侍卫了,直接在当地又购置了舒适华丽的车马,就带着那两个护卫,一起向着修正过的方向慢慢行去。

    眼前终于到了一座大城。那巍峨的城墙,衣甲鲜明的兵士,巨大宽敞的车马道,城门前古朴庄严的两只巨大的铜鼎礼器。都宣告着这座城的恢弘和地位。

    这怕是洛水兰他们一路行来最大的一座城了。来的时候,洛水兰还在逃命,怕遭到追捕,一直在荒原穿梭,哪里能来这样的大城,自然是没有进去过。

    如今透过敞开的车窗,洛水兰直感到目不暇给,开心不已。

    因为,她惊喜地注意到,这城中的街道却是美得有些不同寻常,到处都摆满了鲜艳欲滴的鲜花,男男女女皆穿着颜色亮丽的衣裙,一个个兴高采烈,一群群结伴出游。颇有几分花团锦簇的味道。

    更有一些明显身着异族风格服侍的男女手拉手嬉笑着从人前走过,引得众人含笑侧目的看着,却丝毫不觉怪异,皆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洛水兰不觉更加惊奇起来。因为她记得云霄说过蓝月国的规矩。这里虽然没有洛水兰书库里那些古地球人那么严苛的礼教,规矩,但是,相对的矜持和保守还是要注意和遵守的。她不觉很有些疑惑,便回头望去,却正看见季轻尘那昏昏欲睡的一张脸。

    这人平日里一副纯善可欺的表相,实则骨子里却最是自私霸道加小气的。

    此时,洛水兰还在记恨前几日他不肯给自己多带银钱的事情。明明就是小气,还说什么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洛水兰倒是有些后悔将之前在小集镇被人讹钱的事告诉他了。

    “可是,这个人还真是过份。不让她出去玩,他自己前一日倒是半夜里跑出去鬼混,还不告诉自己,以为自己不知道吗?这个小气的男人,看看吧,就是昨晚独自一个人出去鬼混了一夜,早上眼都睁不开,此刻还在补眠,果然是不值得同情的一个自私鬼。亏她上次还好好伺候了这个醉鬼……”

    “打雷啦——!”洛水兰尖声叫了,咯咯笑了起来,看着季轻尘掏着耳朵,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你干什么?没看见我在睡觉吗?”季轻尘凶相毕露,一副要将洛水兰生吞活剥的凶样。可是他长得圆乎乎的一双桃花眼,就是瞪得再大,好像也没什么威慑力,反而显得有些风情荡漾的味道。再加上他的脸侧边还有一道诡异的压痕,更加显得可笑。

    “切!”女孩儿鼻子里哼出一声不屑的冷笑:“谁叫你宿醉不归,也不跟我说你去了哪里,小气鬼,今日偏不如你的意。快来看,快来看!”

    洛水兰一把抓了季轻尘的衣领,轻而易举将他拎到了窗边。

    这也是季轻尘迄今为止最深的痛楚,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没有一个女孩子的力气大,都怪他当初给这妖怪下了剧毒,居然让她解了封禁的功力,这实在是……不能说出去的隐痛啊!

    “快看快看,为何这里这般漂亮。如此多的鲜花,美人儿,你看那里,他们居然可以当街拉手,你看,他们还抱在了一起,你看看,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啊?”

    洛水兰清脆的声音将正在神游的季轻尘唤醒了过来,这才发现这里确实是有些与众不同。

    从窗口看出去,外面果然是一片花团锦簇的繁荣景象,更不要提还有些男男女女正手拉着手兴高采烈地涌向同一个方向。

    挠了挠鸡窝一般的乱发,季轻尘才突然想起一件事情:“阿木,今日可是初三?”

    “是的公子,今日乃是三月初三。”驭夫沉稳恭敬的声音隔着车厢的门传了进来,登时让季轻尘一双朦胧渴睡的眼瞪得溜圆。

    他一下蹦起老高,将头伸出了窗外,索性认认真真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建筑。突然,便冲着外面大叫了起来:“快快快,唤彩月,明铛给我梳洗更衣。”

    “是。”随着两声温顺的应答,两名美婢端着洗漱用具很快上了车。

    “赶紧的,给她也扮上。”季轻尘急吼吼的叫声登时惹来了洛水兰两个超级大白眼。

    “谁像你一样每日里像一只花蝴蝶一样,恨不得把花丛披在身上。忒俗气!这里如此鲜花织锦,五彩缤纷,自是我这样的素淡才最好看,真不明白你还号称什么风流公子。竟也有娇娇女会喜欢你这种暴发户的骚包样儿吗?”

    洛水兰自从和季轻尘混熟了,嘴巴也学得一日比一日厉害。现在有时候居然连季轻尘都有些说不过她。

    季轻尘难得没有反驳洛水兰的话,只是回头望向了两名美婢:“真的吗?原来不是只着红裳才美的吗?难道花团锦簇之中,我非要像秋三似得,穿得像吊丧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