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帅哥赵元兮其人

飞飞蜻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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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晃晃悠悠的,乐儿竟然觉得自己又穿越了!

    她回到了那个久别已久的现代那个家,见到父母在陪着一个长得十分可爱的四、岁大眼睛小姑娘在玩打秋千。

    年轻的妈妈一边满脸笑容的给她唱着儿歌,一边也在另外一个秋千上陪着她,轻轻荡着。

    儿歌轻柔又好听:荡秋千,荡秋千,一荡荡过柳树梢,秋千秋千高高,树梢点头微笑,人人夸我勇敢好宝宝。

    一二三,三二一,小宝宝,荡秋千,荡过河,荡过山,一荡荡过白云边。

    摘朵白云怀中抱,送给爷爷把背背——

    而父亲这个时候,也呵呵笑儿,很满足的看着她们娘儿俩,还在后面轻轻的推着她们的秋千助力,让她们玩的更高兴,更开心。

    而那个小姑娘,就是小时候的乐儿。

    画面一转,乐儿长大了,上了中学,人也很活泼,跟个疯丫头似的。

    每天早上扯了书包就往房外跑去,妈妈就在后面一边追着,一边唠唠叨叨个不停,你别忘了带文具盒啊,也别忘了带——乐儿就欢笑着应着,知道了,知道了。

    话没说完,人已经蹦跳的跑到楼下去了。

    随后,又是她返回魔都前的那几日,头上有些白发的妈妈,一个劲儿的往她已经塞得满满当当的包里,塞着各自好吃的,生怕她在魔都没有吃的喝的一样。

    还一个劲儿的跟她嘟囔着,到了魔都,要跟林翔好好处,都要结婚的人了,千万别再吵嘴了——

    林翔?

    乐儿又是一愣,随即一个长相俊俏,却满脸油滑轻浮年轻人又浮现在她眼前,却是,那人一边笑着,一边使劲把她往山下猛推下去。

    那下面,就是云雾缭绕和深不见底的悬崖险境。

    “啊,娘——”

    就吓得乐儿啊,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在那一刻骤停了,拼了命的使劲在空中抓了又抓,也不由自主的喊叫出了声。

    “乐儿,乐儿——”

    却是这个时候,乐儿觉得一个坚实有力的手臂一把抓住了她,让她不再眩晕下坠。

    满头大汗的睁开眼一看,不是林翔,也不是赵元浩,而是,跟赵元浩面容相仿,却又面容俊秀柔和几分的男孩子——赵元兮?

    乐儿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直响,反应都迟钝了好几分,静了静,好容易把眼前的人给认了出来。

    就见赵元兮紧紧抱住了她,跟她脸对着脸,轻声询问她怎么了?

    又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似乎是关心的在看她是不是发烧了,在说胡话不?

    而她的身下,就是赵元兮那坚实的臂膀和温暖的胸膛,还有,他身上——熏香的味道。

    啊——

    乐儿这时候才反应了过来,她现在不是在那个开放的现代社会了,而是,在这个男女大防很严格的大宋朝。

    而她,现在这个身体也已经十二岁多点,是个刚刚发育的大姑娘了,于是脸色一红,忙推开了赵元兮的手。

    “呵呵,你做噩梦了。”

    赵元兮却是笑了笑,没有什么尴尬神色,反而递给她一个洁白幽香的丝棉帕子,让她擦擦额头上因噩梦惊吓出了冷汗。

    “谢谢——”

    接过帕子后,乐儿嫩白的小脸又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这个赵元兮,竟然抱了她,抱了她——而且,貌似他的怀抱,比赵元浩的还有些温暖和舒适——

    有此一惊后,乐儿再无睡意。

    便缩在软榻一角慢慢的啜着茶,喝到畅快处觉得刚才的事情很有些不好意思,忙又抬头偷眼去看赵元兮。

    那赵元兮似乎比赵元浩更稳重一些,脸型也不甚刚硬,属于比较柔和的那种。

    笑起来,也温润如玉,阳光明亮。不笑的时候,脸色一沉,却有点冷酷决绝的感觉。

    一如一个冷面郡王。

    又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

    干净清爽,让人忍不住回首。

    赵元兮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在软榻的另一侧,静静的倚着绣墩看书。

    书页一页页的翻了过去,俩人之间的气氛却越来越微妙起来。

    “乐儿,你平时喜欢玩什么?”

    或许,是赵元兮发现乐儿在偷瞧他,也或许是他想打破两人之间的僵局。

    赵元兮就首先放下书本,笑着问她。

    “我——”

    被赵元兮一问,乐儿还真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

    按说,她就是一个吃货,喜欢鼓捣各种好吃的,好喝的,满足她难以伺候的口腹之欲。要不然,她也不会大老远的跑到魔都去做美食杂志编辑的。

    或者说,她也爱钱财,喜欢以各种方式赚取钱财,看着家里金银满屋,数也数不完,她就乐不可支。

    可是,这两着,似乎都很俗气,在这个清爽又美若谪仙的男子面前,又怎么好说出来呢?

    “我,喜欢写字行不行?”

    想了半天,乐儿还是红着脸,儒勒的把她一个还算拿得出手的本领说了出来。

    不过,却把练字,说成了写字。

    因为,她不确定,她那刚刚学来的那两笔毛笔字,能不能进入这个儒雅的风流郡王眼里。别在到时候写出来,让他再笑话了去。

    “写字好,我也时常写的。”

    赵元兮却依然在笑,像是在逗邻家小妹妹的语气。而且,还当即吩咐丫鬟摆设了文房四宝,他在硬木小几上潇潇洒洒的提笔写了一篇《洛阳赋》。

    那字体就笔走游龙一般,圆滑当中又不失苍劲有力,就跟书法大师一般,让乐儿几乎看呆了。

    “你也来写一个看看如何?”

    一气呵成之后,赵元兮又把笔递给了乐儿,让她也即兴写上几笔。

    乐儿就拿着那笔,觉得有千斤重。

    艾玛,她一个拿惯硬笔的人,现在却让她用软塌塌的毛笔写字,她哪里能习惯啊?

    还是在跟这个可以称之为书法大家的郡王爷前面献丑。

    好在,她前世也曾经跟当中医的爷爷,学过一些毛笔书法,这两年闲着无事,也是练过一星半点儿的。倒也不是什么都不会。

    而且,输人不输阵,不就是写个字而已嘛,写得不好又不会掉块肉,怕什么啊?

    想到这里,乐儿就用她曾经学过的梅花小篆,写了一首她最喜欢写的《沁园春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