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刺杀

卸甲老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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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神情落寞的少年坐在路边石阶上,与大街上大肆欢庆的人群格格不入。

    “师傅,你真要走了?”小点的少年依依不舍问道。

    小槐树不再靠乞讨为生,而是在以前日思夜想的包子铺里当上了小伙计,酬劳不高,每天只是免费给三个肉包子吃,月底还给五十文钱。虽然只是别人一半的月例,小槐树还是挺知足,这和以前饥一顿饱一顿的窘迫生活相比,天壤之别。

    花不忧神态安详,拍了拍徒弟整洁不少的头顶,平静道:“是啊,过了今日,或许你就见不到我了。”

    小槐树稍显稚嫩的脸庞滑落两行清泪,抽耸鼻子,带有哭腔问道:“俺以后想你了咋办?”

    花不忧指了指对面破败的土地庙,“想我了就去门口烧点纸,但别浪费钱去买纸糊的漂亮娘们,你师娘气性大,知道了非得掐死我不可。”

    “你以前说师娘挺温柔的……”小槐树还挺较真。

    花不忧讪讪一笑,不好意思说道:“我那是吹牛的,你鄂师爷说过,大老爷们活在世间,不愧天,不愧地,不愧祖宗,不愧百姓,只要心中坦荡,吹点牛皮不算啥。”

    “你以前说鄂师爷是高手高高手,是不是吹牛?”小槐树对他以前说过的话产生了质疑。

    花不忧摇了摇头,认真道:“你鄂师爷真是大高手,就连你大淳师伯也是高手,你师傅我嘛,嘿嘿,用你鄂师爷的话说就是怂包一个,连裤裆没鸟的人都打不过。”

    小槐树想了想,问道:“鄂师爷有多高?比起城里传说灭了烈威门的白发天神,厉害不?”

    小槐树这辈子听过最大的高手,也就是一夜之间屠了烈威门的白发老人了。

    “差不多吧……”花不忧实话实说。

    他并没告诉徒弟鄂师爷就是那白发天神,这年纪的孩子言辞上总是欠考虑,怕他嘴上没谱,不小心秃噜出去,就是杀身之祸。

    小槐树斟酌一番,还是觉得师傅是在吹牛,不过也不好意思戳破,从怀中掏出个尚有余温的肉包子,递了过去,“师傅,现在俺也没东西能拿得出手,这辈子要真孝敬不了您,您可别怪俺。”

    “怪你啥,细算下来,我沾你的光比你沾我的光多多了,以前哪顿饭不是你去要来的,师傅其实是有愧于你。你以后自己过日子要小心些,对别人都留个心眼,都师爷经常念叨的一句话就是人心猛于虎,要把这句记在心里,任何时候不能忘记,知道吗。”花不忧没忘了师傅的责任,谆谆教导。

    小槐树使劲点了点头。

    师徒两人默契地都不说话。

    看到师傅起身要走,小槐树拉着他的衣袖,皱着小脸问道:“师傅,能不走吗?”

    花不忧拍了拍他的肩头,语重心长说道:“宋大人教给了我一个道理,有些事,必须得做,哪怕豁出性命不要,也得无愧于心。宋大人为了素不相识的黎民苍生都可放手一搏,我这一条烂命又算的了什么。你师傅我呢,从小就调皮,既贪生又怕死,没做出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没对别人做过芝麻大点的好事,也不知为啥,反而好多人对我好得很。但是最近师傅想通了,人不能光为自己活着,为了那些对我有养育之情的父老乡亲拼上一拼,没什么舍不得。我去干的事,就是给娄家村一百多条冤魂一个交代。”

    小槐树猛然抬头,“师傅,俺也不怕死,俺陪你一起去!”

    花不忧笑了笑,“咱俩不一样。你的命是你爹娘给的,我的命却是父老乡亲给的。小时候若没有他们豁着性命去给我抓母狼,我早就饿死了。咱俩两不相欠,你没必要豁上小命和我一起走一走奈何桥。”

    小槐树脸上布满坚毅,“你是俺师傅,俺陪你一起死,不后悔!”

    抱有必死之心的花不忧想起了鄂师傅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人活着,比啥都强。”

    花不忧默然朝着觅春楼走去,半途一口咬掉半拉包子,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过身,冲着依旧站在街边的徒弟挑了挑眉头,骂骂咧咧道:“我说你小子最近脸都胖了一圈,这包子还真他娘的香!”

    小槐树泪流满面。

    ……

    ……

    觅春楼今晚生意出奇的好。

    楼里快被那些衣着寒酸的百姓挤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赵大娘也不知是该哭还是笑了。

    此刻绿蝶还在大厅应酬,花不忧却趁着没人注意,悄然钻进了绿蝶绣楼。

    平常经常往这里送酒送茶,也算熟悉,即使是黑灯瞎火也能摸到桌前。

    花不忧从怀中掏出一壶酒,又掏出一个粉色瓷瓶,将瓷瓶中的粉末倒入酒中,轻轻晃悠几下,搁置桌上。

    粉色瓷瓶里装的乃是春-药,名叫旱苗喜雨散,听名字就不是啥好玩意。

    传闻此药不管什么人服下后,都会浑身瘫软无力,只会让人欲念大增。赵大娘就是凭着此药,不知让多少贞洁烈女踏入勾栏,做起了皮肉生意。

    至于这药能不能对武道高手起作用,花不忧就不得而知了,拼命前试上一试,聊胜于无。

    这药是蝇子帮忙给弄来的,外面不容易见到,但在觅春楼里找上几瓶还是不难,****之地没春-药,那才叫稀奇。

    弄好之后,花不忧躲在床下,右手紧握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耐心等着顾爷上楼。

    这是他第一次伏击别人,而且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心情不免有些忐忑不安,握着匕首的右手微微颤抖,连带着手心也出了不少虚汗。况且待会刺杀不成,自己也会赶赴阴曹地府,没有任何挽回余地。可想到娄家村那一百多条人命,愤怒的情绪将恐惧覆盖,长出一口气,气息趋于平稳。

    他头一次觉得靴子踩在木质楼梯上的声响,是如此的心惊肉跳。

    房门被轻轻打开,传来绿蝶娇媚声音:“顾爷,在楼下是否尽兴?要不要再喝上几杯?”

    “喝,怎么不喝,容州的天塌了,又没砸在老子头上,上酒,上好酒!”顾爷喝的有些微醺,声调都比往常高了几分。

    “好嘞,蝇子,上两壶好酒,腿脚麻利点。”绿蝶冲着楼下大声喊道。

    随着火折子摩擦带来的闪烁,桌上的红烛光芒四射,花不忧顺着床底缝隙看到了一双棕色熊皮靴子,和一双点缀粉红牡丹的碧绿绣花鞋。

    花不忧赶忙摒神静气。

    “咦!桌上还有一壶酒,约莫是蝇子刚才送上来的。顾爷,来,奴家先陪您喝着。您可不能灌奴家,要不然,一会妹妹可没力气伺候您了~”绿蝶每次说话都带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媚意,让人辨不清真伪,这是风尘地打磨十余年沉淀下的深厚功底。

    顾爷似乎心情不佳,只是重重地嗯了一声。

    “哗啦……”美酒从酒壶流淌入酒杯过程所带来的美妙余音,总是能唤起酒鬼们喉咙间的吞咽。

    “顾爷,您闯荡江湖多年,见多识广,这容州,以后还会是以前的容州吗?”对于容州官场剧烈板荡,绿蝶虽然只是个裤腰带宽松的勾栏粉头,也还是晓得其中厉害,多多少少有些担心以后日子的好坏。

    “咕咚……”顾爷喝下一杯酒,说道:“是狼总得吃肉,不会委屈自己找屎吃。官场上的弯弯绕绕我不大懂,太远,但狼多狗少的道理总不会错。再说觅春楼是赵大娘当家,不需要你个骚蹄子冲锋陷阵,你呢,乖乖地伺候本大爷就行。”

    “讨厌~”顾大爷的淫笑伴随着几声绿蝶的嗔笑。

    花不忧望着两双鞋冲床边挪来,心中一紧。

    匕首悄然竖起。

    看到顾爷右脚上熊皮靴底猛然塌陷!

    花不忧大惊!

    他经常看到鄂师傅和大醇哥习武姿态,这种能让制作精良的靴子急剧变形,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顾爷在发力!

    “轰!”

    一股强大的拳风将木床撕碎。

    悍然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