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5章 男女之间的战争(上)

机房里的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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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虽然李家明的外表还是而立之年,但心理早就历经半个世纪,怎么会听不进逆耳之言?

    把自己关在公寓里生了一夜闷气,等气消了后将事情捋一捋,把人心琢磨透了的李家明,很容易便现了其中的蹊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莎莎是个骄傲的人,说难听一点便是好面子甚至矫情。刚结婚时,生怕别人说她沾自己的光,故意穿百来块钱的衣服、用百来块钱的包却开千万豪车,以变相标榜她不在乎钱,生了新新后就会有如此大的改变?

    不过是想激怒自己,一是显示她在家里的地位、话语权;二是,二是小时候她在自己面前的太弱势,逮住了机会便强势一把;三是,可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即使她们小姐妹之间很亲密,莎莎也照样有领地意识。或许她是以这种方式警告满妹和小妹,以后不得随便掺乎自己和她的家事。

    李家明为妻子的小孩心性觉得好笑,却又不得不承认她很聪明,善于抓住机会保持她的独立性。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所有的婚姻其实都是一场战争,要么龃龉不断、兵戎相见,最终两败俱伤;要么分出胜负,胜者同化负者,一方沦为另一方的附庸;最后则是不分胜负,一番拉锯战后相互影响,最终走向步调一致。

    既然这样,那就配合一二。

    第二天一早,李家明给杨芬华打了个电话,吱唔两声又挂掉后,这才去上课。等到下了课,回到办公室后又打了个电话,说想跟新新说话。

    有意为难他的杨芬华自然不承认,但等她挂了电话之后,平素让着她的老郭正色道:“芬华,凡事要有度。”

    “老郭,你什么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经收拾好了公文包,准备去上课的老郭不会琢磨人心,否则也不至于学富五车却出不了头,但他会推己及人。

    “莎莎,你以前从来管家明的事业,突然横插一杆子,虽然你有你的理由,但家明是否也有委屈之外?解释、道歉都有了,你不依不饶地翻旧账,连你们小时候的事都翻出来,是不是有点得理不饶人?”

    拉偏架的杨芬华立即不乐意,可一向让着她的老郭不以为然,继续道:“莎莎,婚姻不应该是战争,但你要把它当成战争,哪怕是当成一场战争游戏,它迟早也会变成真正的战争。”

    刚想跟老公理论的杨芬华愣了,她只是喜欢占点口舌之利,何尝又不是聪明之人?杨芬华聪明,柳莎莎比她更聪慧,马上意识到自己闺蜜也有夫妻矛盾,而且比自己的严重得多。

    闺蜜这张嘴巴毒得很,自己还只是逮住机会惹惹家明,她是有事没事刺人两句的。如果老郭象家明样事业有成,还无非是吵一吵;可老郭一事无成,连工作都是家明帮忙安排的,长久下来能没点压力?要不是老郭很成熟,两人又有了孩子,可能,可能,柳莎莎不敢往下想了,连忙拦住闺蜜即将嘣出来的难听话。

    “行了行了,老郭,我算怕你了。芬华,你送我回去,文文都打电话来了,估计屋里早打电话过来了。嘻嘻嘻,有你跟老郭在我那,我妈妈应该不会骂我太凶。”

    柳莎莎没有错,老郭确实厌烦了妻子的毒舌。尤其是他一事无成,连个助教的职位都是李家明搞来的,而她凭着实力拿下了教职。

    “走吧,我下午有课”。

    “我不去,莹莹还要去学琴呢”。

    也好,柳莎莎也不勉强,“新新,我们回家了”。

    正和小姐姐看动画片的新新不愿意,可妈妈稍皱了下眉头,便乖乖地起身。她也在重复柳莎莎小时候的日子,管教她的是妈妈,李家明那当爸的只负责陪她玩,还老说小孩子就应该多玩。

    柳莎莎牵着女儿,老郭当了佣人,拿着自己的公文包、朋友的旅行箱出门。三人坐电梯而下、出了公寓楼,老郭帮着放好箱子,想去拿自己的车时,柳莎莎把她的钥匙递了过去。

    “一起走”。

    “行”。

    三人上车,柳莎莎帮新新系好儿童锁,又给了她一个ipad和耳机,自己坐进了副驾驶室。老郭见状,不禁心跳加了几拍,虽然他不看好他老婆那份计划书,但明白那份计划书意味着什么。以老婆与柳莎莎的关系,即使她不同意李家明那么干,也会象资助李家德样资助自己夫妻俩。

    猜得也没错,柳莎莎就是找机会跟他商量这事,她没李家明那么在意什么声望,但杨芬华是她近二十年的姐妹,有困难不可能不帮的。她也看得出杨芬华的私心,但那又如何?

    谁没点私心?人至察则无徒,为了事业,寻求好友的资助,好友又有那个能力,又算得了什么?但是,事情必须到这为止,不能由着家明的性子来。

    因此,柳莎莎跟开车的老郭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当年在李家明书房里看到的‘It takes a strong man to save himse1f, and a great man to save another’。

    “我读初一时,终于在我师公那看到了《肖申克》的录像带,也正是从那时起时,我喜欢上了家明,勇敢、坚强、成熟,但就是太喜欢奉承人。你是没见过他以前跟那些当官的在一起,这个伯伯那个叔叔,不知叫得有多亲热。

    一直到我进了哈佛,在教授和老板那碰得鼻青脸肿,才知道当年的家明有多智慧。”

    会意的老郭附和着笑了笑,以柳莎莎的相貌,在国内即使傲气一点,也有大把的男人捧着,再加上她的家庭背景和情商不难顺风顺水;但到了审美观、价值观完全不同的美国,想不碰碰壁都难。

    能笑就好,绕着弯子的柳莎莎突然很感激丈夫,当年自己就是这样被丈夫送进哈佛的,宁愿被自己误会、反感,也不伤害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

    “老郭,你不是芬华,没她那么矫情。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总要干点什么出来,我跟家明有那个能力,你也就不要推辞,你觉得怎么样?”

    四十岁的人了,哪还有那么多矫情?大喜过望的老郭笑了起来,感谢道:“莎莎,谢谢你们了。如果出了成果,专利归你们,我们只拿薪水。”

    同样在笑的柳莎莎摇了摇头,否决道:“家明不会同意的,他那人做什么事都讲规矩,按你们学校的制度办就是。”

    “也行”。

    “还有件事要麻烦你”

    “说”。

    知夫莫如妻,李家明那种偏执的性格,硬拦是拦不住的,但柳莎莎有办法变相地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