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伏浪公

虫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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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旧昏暗的山洞中,水缸的表面被青苔覆盖一层,正‘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水中还放着葱、蒜、未融化的盐巴,以及两大块刚下水的人肉。

    在水缸的上方,正用长绳拴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男人看着很眼熟,正是梅山水师的徒弟,此时双眼紧闭,生死不知。

    在水缸的四周,正蹦跶着几道小黑影,叽叽喳喳——

    “这人看着好可怜呢,要不我们趁着白骨奶奶出门,偷偷把他给放了吧?”

    “你傻啊,把他给放了,那被吃的不就是我们了!”

    “就这点本事还想着当我们师傅,太自不量力了。”

    “是啊,是啊,这人进门时还摆出一副仙师的架子,现在被剥成光皮猪了,别说脸,屁股都露出来了。”

    从洞口又蹦出一道黑影,叫道:“你们都小声点,白骨奶奶回来了。”

    不过半刻,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妪就颤颤巍巍的走了进来,鸡皮鹤发,老态龙钟,唯独双眼射出半尺绿光,不似常人,手中拐杖更是骷髅头连着脊椎柱,每一次敲打在地上,都发出了尖锐的声响。

    “奶奶,奶奶——”这些个小黑影立马围了过来,粉声奶气的道,提物的提物,搀扶的搀扶,拉手的拉手,极尽讨好之色。

    “呦呵呵,老太婆这些乖孙儿啊,真是讨喜的很呢,看奶奶给你们带了什么好吃的。”

    其中一个掀开菜篮,只见里面尽摆了些心儿肝儿肠胃也似的玩意,有的还冒着热气,似乎刚取出来没多久。

    那几道小黑影互视一眼,同声道:“哇!谢谢奶奶,谢谢奶奶,我们最喜欢吃这些玩意了~”

    ……

    “我的乖乖徒弟,你到底在哪儿呢,按照司马的说法,老苗的投胎转世,就在这附近啊,”李道士喃喃自语,自打让魔道天王逃走了之后,他痛定思痛,终于意识到了,像他这种得道高人,的确是不能跟刚下山的菜鸡一样,有事没事都是自己抄家伙上,完全没有格调啊。

    徒弟先上,师傅在后面算计,关键时刻再出马,这才是高人的常规流程,道爷要中兴我大青城,首先要改掉的,就是动不动亲自出马砍人的吊丝习气,这是咱迈向道家第四大派的必经阶段。

    “夫人,你家小公子今年多大,有没有兴趣学道,能够延年益寿,长生不老的哦。”

    “老人家,你有没有四五岁大的孙儿?唉唉,别走啊你,道爷不是人贩子!”

    “小妹妹,你家有没有个弟弟,告诉道士叔叔好不好,叔叔请你吃个糖。”

    看着这个古代小萝莉抢了糖就跑,道士满脸的忧伤,这年头的小孩怎么这么难拐的呢,道爷这青城道长的名号,在这湖中地界,貌似完全不管用啊,而且天眼能查出妖魔鬼怪、魍魉淫邪,但是它也不是专为拐子打造的小孩雷达,可以准确搜索到方向。

    纠结了片刻,道士正准备去当地衙门查一查出生证明,就听得一声惊喜的叫喊:“李大哥。”

    道士回头一看,呦呵,这不是阿彩嘛,当初一起拜入邪教的普通妹子,如今一身男装,骑着高头大马,正满脸惊喜的看着他。

    原来自道士追杀那天影老魔后,就没功夫顾着阿彩,这妹子出来之后,就看到八卦教满门遭戮,这居然也没打消她修仙的决心,继续上路,若是按照武侠小说主角的路线,这时候怎么着也该碰上奇遇了,但现实是残酷的,这妹子在最后一个馒头吞掉之前,还是没有找到半篇仙法神功。

    大多数时候,肚皮的力量都是要比梦想强的,这妹子终于意识到了现实和想象的差别,在没饿死之前,只得乖乖溜回家了,好在她的父母对她宠爱至极,为了不使自家女儿离家出走第二次,不仅推了那门准备好的亲事,而且更加宠爱,脚下的这匹大宛马就是其一。

    “李大哥既然到了这里,那一定要到我家中做客,千万别跟小妹客气,”阿彩热情的道,不过她也有小心思,经过这趟离家出走后,她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这神仙中人收徒弟,绝不是像话本写的收祖宗,哭着喊着说你是良才美玉,非收你不可的那种,首先,他得看你顺眼才行。

    按照现代话来说,收徒弟这事,是卖方市场,而不是买方市场。

    而眼前这位,就是自己最大的机会!

    李道士经不过对方的热情,最重要的是,他肚皮也有些饿了,心想蹭上一顿饭也是挺好的,便跟了过去,走了十来里路,谁知出乎他的意料,她家居然是一座府寨混合体,至少有半个县城的大小,依山顺水,门童上百,甚是壮观,那家丁和护卫们见了阿彩,都是惊喜的叫道:“大小姐回来了,大小姐回来了!”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一对中年夫妇走出,那贵妇打扮的妇人紧张的道:“乖女,老身还以为你又离家了呢,真是吓死个人了!”

    “娘你担心干什么,我只是大清早的溜了一圈马而已,看看我把谁带来了,这就是我与你们说的救命恩人李大哥。”

    那对夫妇互视一眼,连忙千恩万感,一阵客套之后,道士终于可以蹭上一顿饭了。

    李道士可从来就不是个客气的主儿,既然眼前是位大户,那不宰上一顿可真是浪费了,四只鸭、两只烤猪、还有堆成一叠的羊排牛肉,老母鸡汤足足喝了三锅,这已经不是人了,而是食神的境界。

    而事实上,李道士这副上古人躯的好处,便是来者不拒,这些食物刚一落肚,就化作了滚滚元气,去滋润之前受损的心肝脾肺,这一顿下来,呃,大概恢复了个百分之一左右,不过道士要是再这么一直吃下去,那就不是吃大户,而是直接升级成打土豪了。

    在道士把一整条羊腿连骨头带肉,都嚼了个干干净净时,这才打了个饱嗝,“多谢款待,差不多八成饱了。”

    那对老夫妇不约而同的擦了擦汗,那老丈这才心虚道:“道长真的吃饱了吗,要不再来一点?”

    “那就,再来一点。”

    “……”

    “开玩笑的,八分饱就足矣,道爷毕竟不是那么大胃口的人。”

    去了锅碗瓢碟,仆人们上了清茶,男女有别,阿彩被那妇人带回内间,仅剩下道士和老丈在此间闲聊,没想这老丈在听说道士是玄都司三品仙官后,除了尊敬一些外,并没有常人那种诚惶诚恐的表情,这却是让李道士感兴趣起来。

    “老丈,您可是官宦人家?这寨楼颇有些兵家的战阵之道嘛。”

    “呵呵,实不相瞒,老夫乃是伏浪公之后,”老丈笑眯眯的道。

    “伏浪公,就是凌水阁十四功臣之一?”李道士讶然,这还真是个出名人物。

    本朝太祖定鼎天下之后,仿唐太宗旧事,为表彰有功之臣,建凌霄阁,供后人祭祀,这伏浪公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还是唯一的一位胡人,怪不得阿彩有些外族人的长相,而且半点不在乎钱财,原来是开国功臣之后,混吃等死钱都用不完的那种。

    “正是,家祖死后,按照遗嘱,后人便迁回了湖中老家,修养生息,”老丈解释道。

    “这样么,”李道士心中一动,这么说来,倒是可以借助这家族的势力帮他找徒弟,便道:“实不相瞒,贫道这次前来,是要找一位四五岁大的转世灵童,不知老丈能否帮我?”

    “四五岁大,”老丈面色顿时一沉,“道长,恐怕在这方圆百里,你是找不到这类孩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