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美食配酒

水墨烟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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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晚上,墨歌搬来了两坛比他矮不了多少的酒,夜月落看着那两坛酒,嘴角抽了抽:“墨歌首领,你这是要拿酒洗澡吗?这么多?”

    墨歌喘了口气摇摇头:“这么好的酒拿来洗澡多浪费啊!既然要喝就要喝个痛快,至少要喝这么两坛吧!对了,夜月落,我想你哥哥也吃不惯他们做的东西,我已经让他们送了些肉食过来,待会儿你来做吧!我们可以一边吃一边喝,那多痛快。”

    夜月落咽了下口水,看了下裴云珞,别说是这两坛了,就是两小坛,只怕裴云珞也喝不了吧!不过,话说回来,裴云珞喝醉了是什么模样?

    “好吧!我来做吃的,不过喝酒这回事嘛!还是适可而止吧!”夜月落看着那两坛酒,实在是叹为观止。

    不多时,送来的食材都放好了,墨歌邀请裴云珞坐在火堆前,夜月落将裴慕夜也放在火边坐着,自己则是挽着袖子开始忙活了。依墨族的主要食材就是肉,各种野物的肉。不过这几天夜月落吃过后不由感叹,在这极北之地上长大的野物的肉都及其鲜嫩可口,就算没有过多烹饪,也十分好吃。

    那有着鲜红纹理没有肥肉的是野牛肉,取点酒拌入香料腌制一下,在火堆旁架上一个小锅,放少许牛肉化开,将切薄的野牛肉放进去,牛肉遇到高温立马卷起边,肉色也变成了诱人的金黄,这时候起锅撒上一点粗盐,牛肉上的高温刚好融化粗盐,这时入口是最好的。

    夜月落将牛肉放进盘子里,示意裴云珞和墨歌开吃:“快尝尝,这现烤牛肉可要趁热吃,下酒是极好的!”

    墨歌先夹起一块牛肉送进嘴里,面上的神情已经不足以用惊艳来形容了,他以前吃的牛肉都是硬邦邦的,现在这牛肉实在是鲜嫩的可怕,入口即化,满嘴的牛肉香味,不需要多加咀嚼,那肉香味就在口中弥漫开来,相比之下,他以前吃的是些什么东西?墨歌来不及说话,一连往嘴里塞了几口牛肉,感受着那极致的美味。

    裴云珞也尝了一片牛肉,眼底满是赞许:“月落的手艺一直都是这么好,不管是在哪儿,都能做出好吃的。”

    夜月落笑了笑:“好吃就多吃点,不过,依墨族的这些肉类真是新鲜的没话说,所以,不需要多复杂去料理。”说着,夜月落给裴慕夜夹了几块牛肉放在面前的盘子里,裴慕夜俯身吃着,虽然不能说话,不过他的神情说明了一切,味道很是不错。

    墨歌看着猫模人样的白猫,扑哧一笑:“夜月落,你还别说,你这猫真是成精了,真像人啊!”

    裴云珞顺着墨歌的眼神看过去,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确实,先前还没注意,现在一看,这猫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夜月落干笑两声,将裴慕夜放在身后:“墨歌首领说什么呢!小白是害怕所以才会这样的,你们不要吓着他了,小白的胆子可是很小的……”

    裴慕夜甩了下尾巴表示了一番自己的不满,他的胆子才不小好吗?不信他现在可以和墨歌打一架,看看被吓着的是谁……

    为了堵住墨歌的嘴,夜月落只能继续做好吃的,接下来做的是一道蘑菇,这蘑菇在其他地方还没见到过,应该是极北之地独有的,夜月落也只吃过他们烤的,味道有点像烤过头的猪肉脯。不过,夜月落自己有自己的做法,先前已经拿出一半蘑菇和牛腿骨一起熬了汤,现在汤在一旁咕嘟咕嘟的开始冒泡,整个帐篷里弥漫着暖洋洋的香味。

    另一半蘑菇,夜月落则是用牛肉炙烤,跟刚才烤牛肉一样的做法,切成薄片入锅,热的牛油过一下便可出锅,出锅撒上椒盐便可吃了。

    墨歌本是不喜欢吃这些素菜的,他向来喜欢吃肉,不过是看在是夜月落做的份上,夹了一片入口,本事想着给夜月落一个面子吃一片就得了。可是一入口,墨歌的眼睛都在放光,这世上居然有如此鲜的东西?这鲜香可是肉比不了的,真是鲜的舌头都要吞下去了,这蘑菇居然这么好吃?口感爽脆,鲜香不腻,还没等完全尝够味道,便忍不住吞下去了。

    墨歌此时也顾不得说话,只是不住的吃着,酒待会儿再喝,还是先吃好吃的……

    外头的风雪越来越大,香味顺着大风飘出去老远,已经在睡梦中的人依墨族人在梦中吞着口水,似乎是梦到了什么极致美味一样。帐篷里暖洋洋的,牛骨蘑菇汤已经熬好,奶白的汤色上头飘着可爱的蘑菇,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夜月落将汤盛好递给裴云珞和墨歌,自然也没忘记给裴慕夜一碗。

    一口热汤下肚,浑身的寒意都被驱散了,只觉得从头发到脚趾头都被这碗热汤安抚的服服帖帖的,分明是寒冷的夜晚,却生生喝出一身汗来,墨歌索性脱了身上的衣服,将汤一饮而尽,自己走到汤锅前盛汤,一边道:“好喝,好喝,这比喝酒还能暖身,我要再来一碗……”

    相对起墨歌的豪放,裴云珞喝汤就是优雅至极,小口小口的品着,一碗汤品出了百种美味……

    夜月落正着手准备最后一道菜,极北之地虽然是以肉类为主,可是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还有鱼,不过,这儿天气太过寒冷,鱼都不大,不过手掌长,却是圆滚滚的没什么刺,这种小鱼不适合炖汤和炙烤,只能用盐腌过后油炸。

    将小鱼热油下锅滚上一遭,小鱼就熟透了,泛着金黄的色泽,再撒上一层辣椒末,红彤彤的是辣椒末,金灿灿的是鱼肉,一眼看去煞是好看。

    一口一个小鱼,鱼刺都被炸的酥脆能吞下去,鱼肉外焦里嫩辣椒的刺激和鱼肉的焦香很好的融合在一起,一口一个压根停不下来,这时候配上一口酒是极好的……

    墨歌拿了一个大瓢,舀了一大瓢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