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康乃馨俱乐部(4)

虹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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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松开手,紧闭着嘴唇定定地看着我,人看来极聪明。智商第一——这个我从前唯一衡量男人的条件,而现在呢,我一想到他那满腹坏水和不伦不类的半上流语言,便忍不住笑。

    “笑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置可否,继续笑。

    “新鲜,很新鲜,是吗?”他已经喝了五杯了,脸上仍未有半点醉意,“我在想……哦,我想看到你高潮时的面部表情。”

    从酒吧落地有色玻璃窗看出去:桥的曲线顺着河面旋绕开去,而夜幕却融化在河面上。

    是呵,我必须走,母亲不暗示我走,我也会离开。

    在东。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那个停电只能点蜡烛的夜晚,母亲又提起在我出生前后给我取名字的事,说她和我父亲翻遍字典,终不满意,最后两人筋疲力尽躺在床上,父亲翻过身,面朝窗子,看着下午雨后阳光移走乌云的天空,忽地想起这一段。他连忙起身去书房翻书:

    虹也。日与雨交。倏然成质。似有血气之类。乃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盖天地之淫气也。在东者莫虹也。虹随日所映。故朝西而莫东也。此刺淫奔之诗。言虫在东。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恶。人不可道。况女子有行。又当远其父母兄弟。

    岂可不顾此而冒行乎。

    他看着看着,脸白如一堵墙。

    母亲躺在床上,捂着凸起的肚子没言语。

    几天之后,我出生了,待我经护士之手洗裹好后,第一次抱给从产房移到病房休息的母亲看时,母亲说,就叫她。

    烛光,企图翻越我的恐惧,不断地挣扎、跳动。

    每次这个早已成老话的故事重提在母亲的嘴里时,我都猝不及防打了个冷战,有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我似乎依稀瞥见了以后我们各自的生活和预定的结局。

    桥悄无声息地从船上穿过。夜,更换着色泽,由黑转青蓝,再由青蓝变为墨黑。灰蒙蒙的云块,隐隐沉沉飞动。而船灯、桥灯、路灯连同两岸的房屋,留给这个城市一片模糊不清的影子。在一阵风传递过来的烟雾之中越加缥缈,不真实。

    我走得有点疲劳,于是我停了下来,靠在一家卖早点的店铺门框上。门紧紧关着,透过玻璃,店铺里间微弱的光线打在我的脸上。我的手触及玻璃上写着锅贴、米粉、油条、豆浆之类的字样,双腿开始轻轻打战,或许,我生来就应该落脚在这个地图上最东端的上海,哪怕我在其他城市长大。而且,我生来就应该到这个城市闹一场革命。面对这个已经打烊的城市,我多么像拒绝离开畜栏的一头可爱的牲口!

    第七节

    又是深夜一点。

    天蓝下去,覆盖了夜空,蓝下去,出现了一轮残缺的月亮。火烧毁了几栋房屋,大批的蝴蝶、蛾子、蟑螂从空中坠落在街上、屋檐、人的头顶和肩上。

    一拨人慌张地后退着,不知在害怕什么。

    我刹住摩托,跳下地,将车靠在一棵银杏树边,走了过去。

    在一家鞋店与人行道上的垃圾箱间,一条黑色的狼狗站在那儿,据说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它阴冷地瞪着眼睛,张开长着利齿的大口,不动,也不吠叫,似乎谁靠近它,谁就是它饥饿肠胃的第一口美餐。它颈上戴着一个璨璨耀眼的项圈。应该叫它“圣徒”呢,还是“回忆”?我脑子飞快地转动着,这时它离我只有二十步不到的距离,与我的目光对视。我的脸色镇定,温柔而欣喜,不放慢脚步。“回忆,”我嘴里轻轻地打了个呼哨。然后走几步忍不住轻声呼唤一次“回忆”,我像一个灵魔,靠近狼狗。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从前那些同行太可笑,他们写的所谓警世之作,追索神圣情感与绝望,昼夜不食不寝,充当道德审判家,俨然忧于天下之先。诗人、作家、画家、音乐家以及政客等,所有的形象,都没有在世界的分裂中作为一个人本身的行动更为重要的了。一个很响的榧子,从我的手指弹出,重重地蹦落在身后“嘘”的一声众人变色的脸上。

    狼狗一惊,凶猛地龇出牙齿和鲜红的舌头,头昂起之时,身子后坐,准备扑跃的样子。

    我身后响起了奔逃的脚步声。

    我不予理睬,继续专心致志地打着漂亮的榧子,清晰,悦耳,铿然。我说“回忆!回忆!”步态平缓,可以说是漫不经心地从狼狗身旁走过。忽然,我转过身,往回闪了一步,弯下腰,摸住了“回忆”的脖颈。

    学会了不再流泪的我,第一次养一条雌狗,我几乎与它形影不离,总是左右相伴。这天,我身穿一件紧裹的连衣裙,因为半透明,那几朵刺花在阳光下格外醒目,衣服仅仅起了罩一层红光的作用,使文身逼现出神秘的美。我牵着健壮、浑身毛发油亮的回忆,走在虹口公园门口1路9路电车行进的马路当中。叫卖茶叶蛋的小贩以及围在摊上的顾客专心而残酷地剥刚孵出小鸡的蛋壳,把带毛的肉团儿扔进嘴里,此城重新盛行品吃佳肴“母女合床”,据说源自《金瓶梅》刚发现的古抄本,补阳有神效。飘扬在城市上空的本地话,一串一串蛆似的扭动,加上买者卖者为一两分钱争红脖子,在一场令人神魂颠倒的戏尚未开张时,在黑夜降临之前,白天的街道还可从某些景致中挑出少许似曾相识、过去多少年的秩序和有政府主义的形状来。我感慨万分,俯下身,把脸贴在回忆的头上,那首早已淡忘却对我来说非同寻常的歌落在了我舌头上:

    我出卖了灵魂,你为我拾了回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

    你真需要我

    第八节

    已经不存在的时间,加上一些不应发生的事,这就是回忆。这话或许有道理,但不会永远如此。这桩不应当有的事不在过去,而在现在,此时此刻,就在这儿。因此,我感到有必要不再遮掩事实的真相,比如,在此书中我想讲的并不是一个恐怖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面没有说明白,那并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还没来得及醒悟到你们的误会。再比如,我不应该拒绝古恒几次三番请求进入这灯残酒冷的舞台,我为什么不允许他、答应他呢?我的确想看到他怎么将他担任的角色演下去。

    当然,我这么说,有点不切实际,在犯傻。事实上,我总是阻止他,虽然我明知不让他走近我是办不到的。例如,就在此刻,我已从这漆黑的跳舞的人群中,辨认出一个远远注视着我的人,高个儿,表情冷漠。是的,这个人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今夜的通宵舞会,由警安工会主办。

    “警匪一家,真不假!难怪街上连蟑螂咬死人也无人管了,”古恒将一把伞靠在墙边,站在我身旁说,“这个城市快成政治波普了。”讽刺中带着万分悲戚。多少年不见了,他好像我们昨天才分手似的,连招呼都不必打。但他那愤世嫉俗、高人一等的腔调,却是依然故我,一点也没变。

    我随着乐曲轻扭着身体说:“难道不好吗,警民鱼水情深!”他的呼吸以及从天而降的整个人,使我浑身战栗,我怀疑他的出现隐含阴谋,与某项罪恶的策划有关。但我马上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过早地折磨自己。

    来参加这个不定期的舞会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业都有,但最积极的是这城市队伍越来越壮大的警察。乔装打扮,奇形怪状已足够荒诞滑稽的了。熄灯,就意义更多了。当然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闻媒介的报道,而是给自己壮胆。于胡作非为之后,灯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头相见装作不曾有过什么事、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遮羞布对警察来说尤其是必要的。

    古恒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拿起搁在墙边的伞,拖我到休息室。

    “你的想象永远这么丰富奇特啊!用树叶和花瓣披挂在身上,头发也剃成了男人样,那你干吗还涂脂抹粉?不男不女。”拧亮壁灯,他一边说个不停,一边脱下他的豆沙色风衣,要罩在我身上。

    倒在门后的那把伞很新,绿色,而且是仿油纸的。我的眼睛在上面溜了一转,身体让开风衣。但抵不过他坚持,便随他了。

    古恒把休息室的门闩上,站在门那儿望着我,然后说,这还有点像了。

    嫦娥宫,这个坐落在外滩,一百多年来都叫同一个名字的五星级宾馆的舞厅,休息室隔音效果优良,几乎听不到金丝绒窗帘外那条著名的江和不著名的海汇合处轮船的长鸣,更感觉不到二十四层楼下汽车与行人的喧嚣,甚至连隔壁百鸟回头群凤戏龙的音乐声,一丝一毫也没泻入。这儿,只有开得正欢的马蹄莲、美人蕉,水一样明净宽大的镜子,以及洗手间有人用过的水龙头尚未关紧的滴水声。

    我从镜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花纹的喷香的纸,从中取了一张,仔细地擦手。我和他还有什么可谈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一生半世。他懂吗?我可是深深感受到这一点的。

    “向你道歉,请你原谅,但不会有丝毫作用,”他一本正经、严肃地说,“我还不如不说的好。”他头发长及肩,脸瘦削,眼睛凹进去,这样的五官轮廓醒目,还带有几分沧桑的色彩。我得承认,他比以前更帅,更有魅力了。

    我走近他,他披在我身上的风衣竟自己滑落在地上。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但他看到镜子中的我,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可吃惊的,你忘了我的身体是怎么回事,表情何必如此夸张?但我发现自己想错了。他盯着我手臂和屁股上的文身,说:“传闻一点不假,你真是康乃馨帮的人?”

    “什么帮不帮?”我说,“这是我个人挑选的花纹。”我揭掉手臂和屁股上的树叶和花瓣,看着镜子里的古恒,问道:“难道你不觉得很美?”我耸了耸肩,顾影自怜地转向一旁一面更大的镜子,那深陷进皮肉色彩斑斓的图案,箭非箭,花非花,它们交缠起来,毫不留情地将时间往前抛。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可不是吗,此时彼地,恍若另一世。

    他不自然地颓坐到沙发上,鼻子里哼了两声,才说:“不是美丑问题。”

    “那是什么呢?”

    “感觉不对,也许是感觉跟不上来,总之,我觉得极不舒服。”

    我说:“得了吧,感觉。感觉都是瞬间的,而且太个人化了,我奉劝你留给自己,我不想知道,因此免开尊口。你别皱眉,这都是你的口头禅!”

    他苦笑,接着便沉默了。可没隔一会儿,不等我开口,他就说那年他去的那地方比他想象的好不了多少。他显然在做一种不像是解释的解释——为他重新出现在这个城市。关于他的失踪,我已没这份耐心在这儿听他瞎扯,更谈不上要去追问个水落石出,我表现出想离开的神态。

    “才两分钟,”他低头看了一下表,“再待一会儿行吗?”他抓住了我的手,继续说,那地方比他想象的还糟,那是一种你摸不到看不见的可怕和无知。他身子倾斜,把我的手放到他的唇边,轻轻吻着,“不,那是我瞎说。”

    我心里有点乐了,他承认撒谎时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跟过去一样。

    他强调他哪儿也没去,仍在校园,有时住在研究生宿舍区9号楼,时不时骑自行车去教室听一堂“现代文学作品剖析”,与教授开开素笑话。有时候,带几个学写诗的回去,不,不,当然是她们自愿的。换了换花样,滑滑旱冰,拍拍照片,去一些文学社演讲、指导而已。

    我俯视这个男人,他对我来说,仍然不同于别人,不然我凭什么会站在这儿听他瞎说呢?

    “跟我回去,答应我!”古恒的眼睛充满深意地凝视我。的确,眼睛注视比手的抚摸嘴的亲吻有用得多。

    “回哪儿?”我的温柔声音又回来了。

    “我那条路不容易走,你这条路更不能走,太可怕了。”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要装糊涂就装吧!”他的手伸进裤袋,掏烟,但只摸出一个画着龙虎卧在一起的烟盒,他不死心,再次摸索,仍摸不出一支烟,便把龙虎揉成一团,扔在大理石的地上,感觉到我投过去的目光,又弯腰拾起。

    “我偶尔也去电教室看看新潮派的电影,什么《摇摇摇》《活着的痛苦》你看过吗?”我耸耸肩,古恒不是在有意耍弄我,就是住了几十年精神病院才放出来。

    有人敲门。我和古恒都未作声。敲门声停止。也许是有人要上洗手间,见门关着,便另换一地了。古恒的声音随即响起:“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的时间靠找事打发,无聊透了!那么多女人,试试可以,可哪一个像你呢?我能去哪儿?我不过是换了一件衣服,有时,戴了副轻度近视眼镜,有时换成墨镜,理了一种别的发型。”

    他把揉皱的烟盒放回了裤袋,站了起来,直视我,声音肯定,带着仇恨,或者说接近于仇恨:“实际上那晚消失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至今在那个倒霉的大学做‘住校’诗人,而你呢?”他走了两步,“是错误,是你的错,那晚本来不该发生的一切发生了。嗯,我想起来了,你为什么要拦我?”

    “我拦你了?”

    “你不拦我,我就不会跟她走了。”

    “‘她’——盲人,那个演员?!”

    “你很聪明,不过我们并没有存心演一出戏。”

    我说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一生是在演戏呢?他刚要开口,我打断他,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这事一提起,我就恶心。

    “她真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他钦佩地说,但又无不遗憾,“可惜她只能演一个角色,演完了就只有退场。”

    “这不就是你和每个女人的关系吗?”我笑了起来,“难道我的角色还没完?”

    “角色?哦,”他也故作轻松,笑了起来,“没完,当然没完。你换角色的本领谁能比得上?”避开镜子的光,他减缓了些说话的速度,说:“总之,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愿意向你道歉,请你原谅。我几乎天天从窗子里往路上望,希望看见你,听到你的脚步声。”

    早已结晶的泪水,像门前的霜,脚印踩在上面,全是污迹。我不断闩门又开门。我骑车到校园转,怕深夜他喝醉酒摔在路边。虽然我明白他不想让人找到时,谁也找不到他。一两天没音信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