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冲阵

萌萌修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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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甚好,那就有劳了。”

    老者听到唐伯虎此话,把心中的一丝忧虑也放下了。

    这也算是善有善报,因果循环吧,乐文救了他的孙女,他才救了唐伯虎的夫人,而现在唐伯虎又肯认玉儿为义女,想必一定会善待他的孙女吧。

    本来乐文是要亲自送老者回去的,可是老者极力推辞,只是让乐文帮他备了一匹马,老者又和他的孙女玉儿交代了几句,便骑马离开了。

    “唐兄,既然嫂嫂已无大碍,贤弟还要赶回家乡,就不做逗留了。”

    沈九娘虽然还没有痊愈,但也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乐文便想告辞了。

    唐伯虎见乐文有意离开,也不想虚言客套,但是想到各地都有起义军,世道不太平,便关心的提醒了道:“……那好吧,只是如今各地都有盗匪作乱,贤弟你们还需多加小心啊。”

    “唐兄过滤了,只有我们找起义军麻烦的份,起义军哪里动的了我们?”乐文哈哈一笑,满不在乎的说道。

    龙超也附和道:“俺兄长说的对,如果俺碰到那些起义军,就顺道把他们全给收拾了。”

    唐伯虎看乐文他们都不在意的样子,有些担忧的说道:“诶,贤弟你们不可大意,那○≥,∞些起义军朝廷都一时对付不了,即便你们四位身怀武功,遇到他们还是尽量躲开吧。”

    乐文知道唐伯虎一片好意,也就点了点头,不过真的遇到起义军了,哪里是躲就躲开的,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遇到这些穷凶极恶的起义军,就要比他们更恶,才能震住他们,要是露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非但财物会被抢空,恐怕性命也要难保啊。

    乐文四人告别了唐伯虎便朝家乡的方向赶去。

    “汪汪……!”

    几人刚离开苏州府没多久。便听到篮子里的白牙叫了起来,从乐文把它从越秀山一路带到这里的半个多月里,白牙只会哼唧着叫,现在终会叫了,而且还是汪汪的叫,不觉让几人觉得有些好奇。

    丁珂儿看着篮子的白牙,嫣然一笑道:“诶,白牙竟然会汪汪叫了,我还以为它会像狼那样吼呢。这样也好,要是它像狼那样吼,肯定会吓坏别人的。”

    龙超撇了一眼白牙,不屑道:“还好这小家伙会和狗一样汪汪叫,要不然我肯定一刀宰了它。”

    “你,你这个龙超,整天就知道杀杀杀,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吗?”丁珂儿没好气的白了一眼龙超。教训道。

    龙超却不以为然道:“大嫂,俺这也是为俺哥哥好。他养个狼在身边,俺肯定不放心,万一白眼狼什么时候反咬俺哥哥一口,到那时候再杀就迟了,不过既然是狗,俺也就放心多了。”

    几人正在议论白牙的时候。却都不曾看到远处正有一群人在盯着他们。

    “老大,就是这几人,上次坏了我们的好事,诶,这次好像还多了一个小妞。”

    此时在乐文几人路过的山头处。有一支三百多人组成的响马贼,正在远处看着几人,一个曾经参与过抢劫苏州府夏侯大人千金的土匪认出了乐文几人,他在上次被放掉后,由于只会做打家劫舍的勾当,所以就又加入一个刚刚兴起不久的响马团伙。

    他虽然知道乐文几人不好惹,可是当时只是他们十几个人,现在他们可是三百十人的响马团伙,对付这四个人还不简单吗,而且还有两个漂亮小妞,这要是抓回去可有的玩了。

    “嗯?小六子,这几个就是当时把你们张老大抓走的几个小毛孩?”

    这个响马老大长的威武不凡,腮帮子鼓着,太阳穴努着,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物,只见他骑着一匹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通体黑缎子一样,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油光放亮的黑马,这马一看就非同寻常。

    “是啊,老大,这几人害的小弟好苦啊,要不是遇到了老大您,小弟早就饿死在荒山野岭,被野狗叼走分吃掉了。”

    这个名叫小六子的响马贼见他的老大还记得张老大,心中不由的更是想起了张老大对他的好,要不是这山下面这几个人,他原先的张老大怎么会死呢,想到这里他更是恨的牙根痒痒。

    “张老大原先也和马某有些交情,没想到张老大竟然是被这几个小毛孩给杀死了,马某怎能坐视不管呢,好,今天就让马某给张老大报仇雪耻吧。”

    其实这姓马的老大,哪里和张老大有什么交情啊,他本是西凉人,名叫马武,由于见地主乒乡民,便一怒之下杀了那地主,为了躲避朝廷缉拿,便四处逃亡,在逃到此地时,被一帮响马贼给拦住了去路,这帮响马贼当时也不过十几人,这马武竟然一出手就把那帮响马贼的老大给杀掉了。

    其余的响马贼见这马武如此厉害,早就被吓破了胆,哪里还敢出手啊,纷纷跪倒在地,连声求饶,还希望马武当他们的老大,响马贼向来都是崇尚武力,谁功夫高,谁就是老大。

    马武本来也是个四处逃亡之人,无亲无故的,也没有想着什么时候朝廷不追究了,他在返回去,于是心一横,反正都是个死,那就不如当个响马贼头领,总比四处逃亡也逍遥的多,自然也就答应了。

    那张老大当初也知道这个马武不好惹,便须臾奉承,拍马溜须,总是时不时的给马武点好处,马武也看不上他,还有他那几个不中用的手下,便也没有去吞并他们。

    而这个刚刚加入他们的小六子,也是磕破了头,马武才收下他的,原本的他还有点侠义心肠,可是当了马贼后,就不得不打家劫舍。虽然大多都是打劫地主豪绅,可是杀的人多了,有时也会打劫些过往的路人。

    他还非常喜欢马,不但喜欢马,还懂得识马、相马之术,他一看山下这几人除了那匹黄骠马之外。那匹黑马和白马都乃千里良驹,虽然远远比不上他所骑之马,可是对于喜欢马的他来说,只要是好马,他就想要。

    于是他就说要替那个张老大报仇,其实他这是一箭双雕,既能在他这帮兄弟面前立威,又能得到两匹千里良驹,何乐而不为呢。

    “小的们。冲上去,把这几个人给老子围起来。”

    “是!”

    马武一声令下,他身后的小罗罗犹如蝗虫般就朝山下奔去,嘶鸣声、马蹄声不绝于耳。

    “不好,是响马贼,大家小心了!”

    乐文一把抽出架在白马身侧那把由千年玄铁制成的飞羽枪,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奶奶的,那唐解元还真是乌鸦嘴。说有盗匪,在才出了苏州城多久啊。就出现这么一大帮子马贼。”龙超想到唐伯虎在他们临行时,交代的几句,心里就有些不爽,骂骂咧咧道。

    “你得了吧,唐兄也只不过是好意提醒罢了,如今各地都不太平。我早就预感到这一路不会太顺。”乐文翻了个白眼,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了埋怨人。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俩还有心情说话,小心!”

    情况危急,丁珂儿见这俩人还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心中就不由的好气,只见这时已经冲下来的响马贼,边骑着马,边拉起手中的长弓,一手搭起羽箭,便朝他们射了过来。

    “铛铛铛……!”

    只见数十支弓箭同时朝他们射了过来,乐文调转马头,挡在丁珂儿的身前,以极快的速度连续挥动手中的飞羽枪,只见在乐文挥舞起的飞羽枪,由于一道盛开的白莲花,把朝他们射来的羽箭都击落了在了地上。

    “奶奶的,老子和你们这群马贼拼了。”

    龙超挡过一波弓箭后,猛的双腿一夹马肚子,提起手中的龙胆枪,便朝对面那几百名的马贼冲去。

    只见这帮马贼竟然还会阵法,在马贼首领马武的指挥下,摆出了鹤翼阵。

    鹤翼阵是古代战争常用阵形,这是人类发展出来的一种阵形。是专供包围用的阵形,此种阵形,主将位于中央,两侧是副将,两侧使用比较强的部队(多为骑兵)。当敌人后方有我方部队出现时,两翼立刻可以拉长,跟我方部队会合,立刻形成包围。三国志五代中曾说到过,是唯一可以积极攻击的阵形,其实严格说来,就是要形成包围圈,这种阵形的弓箭攻击力较不集中,不强。

    “丁珂儿,坐好了!你在后面用暗器,我来冲阵。”

    乐文识得这种阵型就是鹤翼阵,只是他没想到这帮马贼竟然会懂得用军队的阵法,倒是让他有点匪夷所思,不过他也懂得破解之法。

    龙超可是武解元出身,他自然比乐文更懂得这个阵法。

    如果这是千人的部队,他们肯定是冲不动的,可是这也不过是三百人的马贼,只要龙超在前面开道,乐文他们随在后面,然后一起冲到阵型的中央,擒住贼首,他们的阵型自然也就破了。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这马武又不是木头人,岂是说抓住就能抓住的?

    而且这马武能成为这三百多马贼的首领,而且还懂得阵法,肯定来历不凡,乐文他们也不敢轻视。

    只见冲在最前面的龙超挥舞起手中足有八十斤重的龙胆枪,犹如挥动着一条小白龙一般,左突右挑,挡在他前面的马贼都被冲散了开来。

    紧跟在后面骑着白马的乐文,挥舞起他手中的飞羽枪,由于飞羽枪只有三十斤,乐文挥舞起来也不费什么劲,他也没龙超的天生神力,这飞羽枪的重量正好很适合他。

    只见乐文手中这飞羽枪,犹如真的飞羽一般,挥舞起来犹如梨花带雨,乱羽纷飞,只是一个呼吸间,便连续挑下七八名朝他冲来的马贼。

    丁珂儿的鱼蛇双剑由于太短,只能做近身攻击,不适合马战,但是她的拿手好戏是她最擅长的暗器,在这一年多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她的暗器技巧也增长了不少。

    在她芊芊的手指间随手从腰间夹起十几枚暗器后,只听“嗖嗖嗖……”几声,随着她手中投出的暗器划过长空,十几名马贼连看都没看到是什么朝他们投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应声倒地,落马而亡了。

    丝柔手执手中的长剑,由于她骑的马是黄骠马,剑又是普通的长剑,这让她心中非常不爽,乐文太偏心了,用玄铁给丁珂儿打了两把鱼蛇短剑,都没有给她打一把武器,还把她那把仿制的思召剑给弄断了,想想都气死了。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所有的气,撒在这些马贼身上了,虽然她也砍不死几个马贼,不过马贼也没有把目标集中在她身上,她也一时没有什么危险。

    在鹤翼阵最中央的马贼首领,马武,看到这几人身手都不凡,尤其是那个冲在最前面开道的虎目少年,简直犹如再世项羽,只是这么一会,死在他枪下的马贼便有五六十名之多,在他冲过的道路上,留下了一具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失去主人的马匹,四处乱跑。

    “给老子挡住他们,不要让他们冲过来!”

    马武看着朝他冲来的几人,越来越近,他不由有些担心起来,心道:“看来这几个小子很是扎手啊,早知道这样就不抢他们了,唉,都怪自己太喜欢马了。”

    为了两匹普通的千里马,现在他已经失去了上百名的兄弟了,这些马贼都是随他一路打下来的,就这么给这几个少年给杀掉了,让他半晌都回不过神来。

    “狗贼,拿命来!”

    此时龙超已经冲到了鹤翼阵的中央,举起手中长枪,一跃而起,便朝马武刺去。

    马武脸色微微一变,也是一跃而起,握着手中的长枪,猛的一拨,想要把龙超刺来的龙胆枪,给拨到一边,再给龙超刺上一枪。

    可是龙超手中的龙胆枪那是那么容易拨开的,只见马武手中的长枪在与龙超手中龙胆枪对上的那一刻,马武自觉他手中的长枪拨不动龙超刺来的龙胆枪,便改拨给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