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昏晓

年华转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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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异的,死去的敌人并没有现出妖的原形,而是直接化为尘土消失了。m..com 乐文移动网

    若是仔细去瞧,便可以看见,有细小的虫覆盖在他们的尸体上,极快地将其啃噬完毕了。

    “他们是昏晓城的人。”

    地图再次被展开,彦封指向通往王城的近道:“这里就是昏晓城,瘴气将另一条道路封闭,若是要等它消散的话,也可以等到几日之后,或者再返回去?”

    他看向邵羽。

    白旗也看向邵羽。

    至于小于歌和皮皮,不用说了,绑定的亲友团。

    几日之后可以排除,谁知道这几日会不会有新的袭击者?

    飞过去的话……邵羽仰头望向天空。

    紫色的瘴气弥散,越往上越稀薄,再往上是遮蔽日月的参天古木,地上这个奇怪的阵法好像还有作用,彦封虽然不知道它的具体功效,却知道昏晓城有可以限制原形的阵法,在这个阵法之中待过之后,短时间内最好不要尝试变回原形。

    “昏晓城你了解多少?”

    前不久还是定点npc和白旗和来了天荒等于没来的皮皮指望不上,只能依靠这位少爷了。

    “那里是一座……毒虫之城,”彦封沉吟道:“我只在很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去过一次,记得那儿的人衣着非常暴露,作风也十分开放,即使是成亲的队伍也可以抢,抢到了就算自己的,更别提在大街上走着的俊男美女了……”

    他不由得再次看向了邵羽。

    邵羽:“……”

    怪我咯?

    “父亲是去平乱的。昏晓城没有城主,或者说,城主的更迭太频繁了,王令更不畅通,那儿似乎有种奇异的规则,每个人身上都带着种疯狂的气息,这种气息就像是会感染一样,到处传播,父亲也是凭借绝对的实力才能和他们讲道理的。”

    “拳头大的说话,”白旗道:“不是在哪儿都这样的吗?”

    彦封失笑。

    “老实说,我也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了。”

    皮皮喵了一声,有些吓着了:“我们等几天绕过去?”

    “不行。”

    说话的竟然是邵歌,小孩一本正经道:“如果在这里退缩,于道心不利。”

    修士有句话,叫念头不通达。

    邵羽苦笑。

    原来在这等着呢。

    绕过了这儿,影响可就大了。

    但是走昏晓城对毁容脸有什么好处?

    后手的话,怎么看他也没有这样的人格魅力,还有那种即使自己死了也会继续效忠的手下的样子。

    毒虫之城……蛊吗?

    关于这个,彦封也没什么认知,只知道那是神秘的、也是邪恶的,仿佛无所不能,却又清楚地知道那必定有其限制,这样推断的话,留下后手似乎也很简单?

    邵羽蹲下来,摸了摸小于歌软软的头发:“崽崽,你说去不去呢?”

    主角的记忆在逐渐恢复。

    在瞧见白星剑的时候,邵羽便有了这样的感觉。

    小孩握住爹爹的手,似乎是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那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银戒指,道:“去!”

    彦封欲言又止。

    他似乎觉得让一个幼崽做决定有些不妥,然而在大人们都没有什么好主意的时候,让幼崽来试试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崇山峻岭。

    于凡人而言,这如同不可跨越的天之屏障,在修士眼里却只是寻常的道路罢了……如果修士能飞的话。

    御使飞剑在天元是常态,在天荒几乎绝迹,邵羽望天,默默收起了摸向储物戒指中飞剑的手。

    走走更健康。

    “我听说过昏晓城流传着许多奇怪阵法,和他们饲养的毒虫有关,多数需要献祭,鸦族曾经有一位前辈中过这一招,他立刻变为原形想要飞翔,却发现翅膀如同山峰压制那样重,好在他平常便喜欢收集法宝,凭着催动众多法宝自爆逃过一劫。”

    彦封说起来的时候,心有余悻,双目中却闪动着跃跃欲试的光芒,显然,这样的传闻反而让他更加想要亲眼一探了。

    无法飞渡,凭借修士比凡人好得多的体质,这或许算是登山游览?

    小孩又唤出了他的小飞剑,爱不释手的样子,他的眸子里闪动着新奇的光,不时用那把小剑去劈劈砍砍,蹬蹬蹬跑过来问邵羽:“爹爹,这把剑是怎么来的?”

    邵羽含笑反问:“崽崽不知道吗?”

    小于歌回忆道:“唔,那时候只是觉得想要打坏人,但是够不着,地上也没有树枝,然后这把剑就出现了,”他把剑平举对着天光,瞅着剑身上的字:“它叫白星,对吗?”

    “这是你的本命飞剑,”邵羽慎重道:“它和你是一体的,要好好待它,明白吗?”

    对于一直生活在爹爹羽翼之下的小孩而言,这句话似乎有些难懂,他想了想,开心地笑了起来:“明白了!”

    然后继续在前方开路,用小剑劈劈砍砍。

    邵羽:“……”

    崽崽,你把它当玩具吗?

    ↑至少没有学某位游戏主角拿宝剑对付野猪,知足吧=w=

    邵歌跑开了些,摸了摸小碧。

    他没有全部告诉爹爹。

    不是不愿意,而是那种感觉实在太奇怪了,还伴随有一些模糊的图像和声音,实在不知道怎么说。

    爹爹说妖族有的会觉醒传承记忆,崽崽现在是这样吗?

    本命飞剑什么的,好像是常识的样子,为何本宝宝不知道_(:3ゝ∠)_

    {新年快乐!年年有鱼!}

    {吉祥如意的鱼~家~}

    {除夕快乐么么哒!本命年要穿红内裤哦!本命飞剑要系红绳哦!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昏晓城,感觉是五毒派驻地,我是一只果子狸么

    1l:是的

    2l:不是

    3l:你是一只普通的狸猫

    4l:喵~>▽<}

    {抢亲!为何我只看到这两个字!烧鱼走在街上……噗,这画面太美哈哈哈哈

    1l:肯定会化妆的啦

    2l:_(:3ゝ∠)_}

    {烧鸽在恢复记忆了,赶紧赶紧,到时候会有大♂惊♂喜呢}

    {剑名百姓,我的泪点呜呜呜

    1l:菇凉,本来我不应该在这时候笑的,但是……百姓是什么鬼啊233333

    2l:好像发现了作者取名的思路√}

    {小于歌加油!给你发个红包你能把脸递过来我捏捏么p(# ̄▽ ̄#)o

    1l:怪阿姨

    2l:怪阿姨+1

    3l:纸币……在那边能用?

    4l:哈哈哈哈哈哈哈实力嘲讽}

    {求敬业福!}

    ……

    好热闹哦。

    邵歌思索着那句“剑在人在,剑忘人亡”,又想到所谓的恢复记忆,逐渐出了神。

    我是谁?

    羽族和人类,不会生下小龙。

    无论如何,都不离开爹爹。

    小孩的眼眸有些深,他往后望,映入眼帘的,是肩膀上立着猫咪的邵羽。

    难得那个粘人的小孩子离主人远了一些,灵猫抓住时机跳上邵羽的肩膀,在他压低了声音,颇有些警惕地问:“主人,这个长得很像于歌的小孩是谁啊?”

    邵羽神秘兮兮:“长得这么像于歌,你说呢?”

    猫咪有种不好的预感,继续问道:“那于歌他人呢?”

    邵羽叹了口气,视线停驻在前方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豆丁身上,欲言又止。

    形容人的眼睛时,我们常常说“就像会说话一样”。

    邵羽的眸子也是如此。

    这双丹凤眼微微敛起,狭长的模样有种勾人的蛊惑,一时间仿佛有许多情绪流过,似是怀念、似是憧憬、似是怅惘,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埋藏其中,皮皮紧盯着这双眼,只觉脑海中一片空白。

    眼睛的主人轻轻叹息:“他在他身上延续。”

    前一个‘他’,无疑是于歌;后一个‘他’,便是小孩了。

    灵猫自觉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

    在它和主人分开的这些年,于歌死了,或者就死在深渊裂谷,主人能上来没准也和他有关,那之后,主人去家乡报信,却发现于歌已经有了孩子。

    一夜**珠胎暗结之类的情节跳过。

    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干脆收为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

    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

    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

    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

    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

    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

    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

    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

    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

    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肉,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

    对此,邵羽异常欣慰。

    #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

    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

    恰是黄昏。

    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

    作者有话要说:  除夕快乐!值此新春之际,基友顺应天时开了个美食文,欢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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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

    我穿越了。

    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

    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

    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

    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

    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

    萧狩瞠目。

    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

    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

    喊我吃饭了,待续。晚上二更写完,要挑战一边春晚一边码字了,如果过了0点不要介意(≧▽≦)